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要闻 > 正文

瑞士银行业迈出信息交换第一步 将执行新标准

2014-05-13 06:33:21 刘美辰 王昭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黄晓夏  
分享到:

新华网日内瓦5月12日电财经观察:瑞士银行业迈出信息交换第一步

记者刘美辰 王昭

瑞士6日在经合组织年度部长会议上签署了《税务事项信息自动交换宣言》,承诺执行信息自动交换全球新标准。签署该项宣言意味着瑞士在有近百年历史的银行保密传统方面做出妥协,承诺在该标准下提交与税务相关的外国客户账户信息。然而,这只是瑞士银行业在信息交换方面迈出的第一步。

而对瑞士联邦政府来说,根据当前形势,让瑞士政界、银行业界和民众就银行业未来发展形成一致观点与立场,并作出充分的应对措施,打造其银行业的其他竞争力,无疑是需要做出努力的方向之一。

压力重重

近年来,以银行保密传统为核心竞争力的瑞士受到来自美国、欧盟和其他一些国家的重重压力,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加大打击逃税力度以缓解本国财政拮据状况的欧美各国更是持续向瑞士施压,要求其改变现有银行制度,提供本国客户的账户信息。

2008年,瑞士最大银行瑞银集团被美国指控帮助美国客户逃税,最终支付7.8亿美元罚金,并向美国提供了4450名美国客户信息。2013年1月,瑞士韦格林银行因协助客户向美税务机构隐瞒12亿美元的收入被美司法机构起诉,该行为结案同意缴纳包括罚款、赔偿及非法获利在内的7400万美元。目前,瑞士第二大银行瑞士信贷集团正因协助逃税指控而遭美国调查,有报道称,该行或将以16亿美元和解有关指控。

除美国外,欧盟也要求与瑞士实现银行信息自动交换,直接获取瑞士银行中欧盟客户信息。对此,瑞士坚持在经合组织框架下讨论银行信息交换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国际规则,而不只是与欧盟达成双边协定。同时,瑞士与德国、英国等欧盟国家签署双边税收协议,制定代扣税规定,在坚持本国银行保密传统的情况下照顾对方要求。

政府立场

参加经合组织此次年度部长会议的瑞士联邦委员兼经济部长施奈德-阿曼称,瑞士签署该宣言意味着该国在税务信息自动交换方面迈出了第一步,而协商进程刚刚起步,需要各方通过让步达成两全之策。他强调,瑞士在一定条件下接受尚未最终成型的新标准,但他重申,需要满足瑞士提出的各主要金融中心参与制定进程、专属性原则、数据保护、互惠等各项要求。

分析人士认为,瑞士做出承诺接受新标准,确实是一个重要进展,但不意味着这一全球最大的离岸金融中心将会马上执行该标准。

首先,签署宣言是瑞士政府就参与全球打击逃税、确保税务信息透明化所做的姿态和承诺,但该宣言不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

第二,瑞士政府的立场是在一定条件下接受新标准,其在立场文件中明确表示,目前完成的标准内容满足了瑞士提出的要求。而该标准尚未最终成形,要在经合组织框架下敲定技术细节,瑞士政府是否认可后续内容,仍需拭目以待。

第三,瑞士实施这一新标准需要修改国内法律,因此该标准的落实仍存在不确定性。

银行保密传统在瑞士拥有广泛民意基础,2013年3月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86%受访者支持瑞士坚持银行保密传统,不希望本国政府就此问题向外国政府做出过多让步。

施奈德-阿曼说,有关新标准的最终决定权在瑞士议会和瑞士人民手中,并表示存在就此举行全民公投的可能。

银行业配合

瑞银集团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瑞银致力于遵守全球标准,就瑞士政府参与经合组织制定该标准的进程表示欢迎,瑞银集团在实现客户守法纳税方面有严格规定。

瑞士银行家协会发言人韦尔纳称,税务信息日益透明化是全球趋势,与瑞士相关,也与全球其他金融中心息息相关。只要信息交换出于确保守法纳税的目的,瑞士各银行非常愿意与其他金融中心一道执行新标准,同时期望就过去的未缴税资产达成妥善的解决措施,以便执行新标准。

但韦尔纳特别强调,需要对一般意义上的银行客户保密原则和税收信息交换加以区分。她表示,新标准并没有改变瑞士银行法明确列出的保密原则。新标准信息交换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所交换的信息与税务事项相关,除税务机构外,其他机构或第三方无权得知信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