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东莞5月12日电(李映民 安致标 廖蔚)为逃避交付油费,广东东莞男子钟某在加油后驾驶套牌汽车加速逃跑,导致前来阻拦的加油员重伤,随后该男子与其他乘客逃离现场。然而,天网恢恢,钟某等人终被公安机关抓获。12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抢劫罪对钟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2年2月29日2时许,钟某驾驶一辆黑色大众帕萨特小轿车(挂套牌粤B6XXX2),搭乘“阿青”、“可机”、“阿贵”(均另案处理)等人,在位于东莞市道滘镇的中国石化广东东莞石油分公司昌平加油站给汽车加油,加满445元的97号汽油后,钟某欲驾车逃跑,以逃避交付油费。 加油站员工阮某见状,即握住被告轿车的方向盘,阻拦钟某车辆逃走。钟某不顾阮某阻拦,开车拖着阮某加速离开。后车辆失控撞上马路隔离区绿化带,再撞上路边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阮某也被甩到路面受伤。撞车后,钟某等四人逃离现场。 阮某被送至广东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眼球破裂伤(左侧)、眼睑挫伤(左侧)、眶骨骨折(左侧)、耳外伤(左耳廓皮肤挫裂伤),后因伤情加重到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住院进行义眼植入手术。阮某经公安司法中心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五级。 2013年6月17日,被告在广东佛山市顺德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公民财物,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提请以抢劫罪对被告人钟某定罪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对被告人钟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宣判后,钟某没有提起上诉。(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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