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 涉1名基层纪委书记
2014-05-12 12:40 任丽娜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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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5月12日电 (任丽娜)12日,山西省纪委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对该省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具体如下: 1.樊有贵,男,山西省展览馆副馆长,公车私用,2014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陈家富,男,山西省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辉,男,山西省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因违规印制宣传台历,2014年4月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刘金宝,男,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友宰镇纪委书记,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刘连柱,男,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示范小学副校长,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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