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务部11日说,政府拟提出一项新法律,对虐待儿童事件知情不报者处以至多500万韩元(约合4873美元)罚款。 按照法务部的说法,这项法律定于12日正式提出。根据其条款,如果有人对虐童事件知情不报,将处以至多500万韩元罚款;如果疑似虐童者违反法院限制与受害人接触或靠近受害人的命令,同样面临500万韩元罚款。 这项法律还将赋予检察官权利,通过一委员会跟踪某起虐童案的后续情况。这个委员会将由警察、医生、法官和社会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 同时,检察官将有权召集警察、儿童保护专家、医生和律师组成专家小组举行会议,探讨对受虐儿童提供帮助。 法务部说:“这项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处罚虐童者以结案,同时还能主动保护受害儿童不再继续受到虐待。” 这项法律最早有望于今年9月实施。 |
相关阅读:
- [ 05-07]韩国政府拟修改《海事安全法》以避免人祸
- [ 04-29]韩国总理辞职背后——“韩国政府有担当”
- [ 04-28]韩国政府拟为沉船幸存者和遗属进行心理治疗
- [ 04-21]韩媒:韩国政府谴责安倍晋三向靖国神社献祭品
- [ 04-17]中美等国欲援助韩国沉船事故 韩国政府表示感谢
- [ 04-17]韩国政府:客轮沉没事故已致4人遇难 284人失踪
- [ 04-16]韩国政府称沉船事故致2人死亡 368人获救(图)
- [ 04-12]韩国政府敦促日本官员停止参拜靖国神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