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谎称可买安置房 骗20人140万被抓称愿坐牢

2014-05-07 14:56  马超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曾经干过中介的他,因曾成功帮人买到过拆迁安置房,便谎称可以买到便宜的拆迁安置房,先后诈骗近20人买房款140万元。然而,当被警方抓获时,男子自称所有的房款都不见了,并称自己愿意坐牢。近日,南京浦口警方破获了这起案件。

近20人买安置房被骗

今年3月初,南京市民朱某拿着一张房票转让协议来到南京市浦口公安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因为买房被人利用假合同骗了40万元。

朱某称,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叫杨某的男子,他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员工。杨某对外称自己手中有很多拆迁安置房的房源房票可以转让,而且价格十分便宜,买房人只需先交5-10万元定金,就能在2014年初拿到房。

于是,朱某信以为真,认为还可以赚到大钱,于是先后共交给杨某40万元,并且还和杨某喊来的村民签下了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协议,买下了9套还在建的拆迁安置房的房票。可是,眼看着到了交房的时间了,却仍然见不到安置房的影子。朱某认为自己很可能被骗了。

就在警方对此展开调查的时候,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陆陆续续有10多个人因为同样一件事来到泰山新村派出所报案。民警王正阳认真整理受害人材料,收集有利线索,很快确定了杨某实施诈骗的行为。

原来,杨某早在2009年开始就以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为名,在南京城区对外称自己手上有便宜的拆迁安置房,很多刚性需求的人信以为真,用自己仅有的一点积蓄交了定金。哪知,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之后,杨某似乎人间蒸发,直至今年,杨某又开始重操旧业。

找人假扮村民看房子

在办案的过程中,民警也很奇怪,怎么会有这么多人上当受骗,难道就没有人及早察觉吗?

原来,杨某原先曾在某中介公司工作,当时他成功帮助其朋友胡某买到了两套拆迁安置房。因为有过成功的经历,于是胡某对杨某深信不疑。

当2009年杨某再次向胡某提及,自己手上有很多江北某村拆迁安置房的房源时,胡某随即陆陆续续介绍自己的亲朋好友交钱定房。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客源源源不断,到杨某这里交钱定安置房的人近20人。

当然,这过程中也有人怀疑。为了安抚这些人的疑虑,杨某经常会给他们发短信,告诉他们目前房子建设的进度,“不用担心,到时候肯定能准时拿到房子的。”

2013年6月,在其中一名受害人怀疑时,杨某还专门找来一个赌博认识的赌友帮忙,假扮自己是某村的村民,带着这名受害人去看房子。而此时,这些房子还在建中,杨某他们带着受害人自然能进出自如。这就很容易打消了众人的疑虑,安心等着2014年年初拿房子。

然而,等到东窗事发后,很多人才发现上当受骗。而此时,得知真相的胡某特别内疚,“本想着帮助朋友,改善他们的生活,没想到却害了他们。”

被抓后称愿意坐牢

民警根据线索,很快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杨某。其本人也直截了当地承认自己涉嫌合同诈骗,但他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我只是一个中间人,房源和骗取的钱财都给一个叫张阳的人。”

“张阳?”难道真的还有另一个同伙?然而,当民警询问有关张阳的基本情况时,杨某又回答“我不知道,我和他都是通过电话联系的,没见过面。”

“他的电话号码呢?”杨某回答,“有一次喝完酒后,我不小心删了,现在不知道他的电话号码。”

民警判断,杨某这样是在掩盖自己的罪行。经过调查,被杨某诈骗的有近20人,共计被骗140万元。民警调查发现,每当受害人有一笔钱汇入杨某的账户后,必定在半小时内被取走,之后再也没有存入银行。那么,这140万元的巨款究竟去哪里了呢?

民警推测,杨某好赌,估计输掉了部分。其余的钱没有存入银行,那很可能藏在什么地方了。杨某面对审查,“没有钱赔,都花掉了,我愿意坐牢。”但是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是警方的职责,因而目前案件已经已送检察机关,浦口警方正在对杨某隐匿的巨款去向进行调查。

警方也据此提醒,所有的安置房在未上市前是不允许买卖的,因而私下的买卖交易也不受法律保护,更不能因贪图便宜,冲昏头脑,落实犯罪分子编好的陷阱之中。(文中人物除民警外均系化名)记者马超 通讯员张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