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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劳模”村官成贪腐代表 贪污200万获刑20年

2014-05-07 14:56  马超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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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是村里的创业达人,不到十年的时间里,他的家庭已经拥有塑业、棚架、加油站、家具厂等多个实体产业,资产远超千万;他曾秉承“我的就是集体的”信念,带领群众致富,还自掏腰包几十万元为村里安装路灯。

然而,在权力监管失控中,他逐步蜕变,一步步将“集体的变成我的”,贪污、受贿近两百万元。他就是江苏省涟水县红窑镇黄锅甑村原党总支书记朱中华,曾荣获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月24日,涟水县人民法院对朱中华贪腐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这位昔日“劳模”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七万元。据悉,一审宣判后,朱中华已提起上诉。

“我的就是集体的”

1969年出生的朱中华是涟水县当地响当当的创业达人,很多了解他熟悉他的人都不敢相信,“不差钱”的朱中华会自毁前程,贪污近200万。“有钱,一年净收入少说也有300多万”熟悉内情的村民介绍说。当年媒体的报道也足以印证这一说法,他的资产中,仅塑业公司一项,2012年就实现利税220多万元。

朱中华虽只有中学文化,但头脑十分灵活,同龄好友们纷纷外出打工赚钱时,他选择回乡经营起砖瓦厂,在上世纪90年代如火如荼的建筑业浪潮中,很快积累起财富。“自己不能富,不配当干部”。1998年,渴望富裕的村民将“能人”朱中华推上了村主任的位置。两年后,他又

拿起前任村支书的接力棒,成为全村致富的“领头羊”。

“干给群众们看,带着群众们干”。应该说,起初的朱中华确实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他一面坚持创业、摸索着搞起加油站、上马门业,不失时机地建起温室棚架厂,为县内外发展温室大棚的农户供应钢架;一面发动创业、带着全村兴建创业点,用自己的成功经验去指导群众创业致富。

不到十年,他的家庭已经拥有塑业、棚架、加油站、家具厂等多个实体产业,资产远超千万;而全村在他的带领下,开办私营企业11家,新增个体工商户90余户,建起了现代化的中心村,黄锅甑村成为全县“党员创业致富工程”的一面旗帜。因为成绩突出,朱中华先后被评为淮安市百佳村官、市劳动模范乃至江苏省劳动模范。

2009年3月,朱中华被任命为红窑镇党委委员,主要分工负责黄锅甑村工作,成为“带帽的”村支书记,还相继当选为涟水县人大代表、淮安市党代表。这时,朱中华把精力投放到为全村建造一个幸福新家园上,想方法、筹资金为群众建设农民别墅群,配套上休闲广场、健身中心、农家书屋等设施,还栽种苗木、设置景观,创造整洁高雅的生活环境。

在为村里安装路灯的时候,村里缺少资金,朱中华自掏腰包几十万元,事情被媒体报道后,有人问他,他哈哈一笑,“我的就是集体的”。

“这6.7亩是我的”

但事物都是运动变化的,人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组织的信任、群众的信服、属下的敬畏,让朱中华成为村里甚至镇里有关黄锅甑村工作唯一的“话事人”。村民们讲,村里大事小事(朱中华)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当时他们村的事情镇里也不好问的仔细,毕竟是镇领导嘛。”红窑镇政府一位办事员这样回忆。

正因为这样,曾经把国家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私利的朱中华有了变化。

2011年下半年,镇里招商引进了一家木业公司,征用黄锅甑村土地建厂房,按每亩25000元进行补偿。在丈量土地时,朱中华发现路西一块6.7亩的集体土地也在被征用范围内,想到最近手头缺钱,就起了私心,村里缺钱自己能补上,集体的钱用用也是理所应当,但自己的家在路东,大家都知道。

“这块地是我的,镇里早就给我了,忘了告诉你们。”他对村会计林建(另案处理)说,“写在我妻弟名下。”他的妻弟住在路西,一句轻描淡写的话,会计造册上报。2011年11月,16万7千5百元的补偿款直接打到了朱中华的银行账户上,朋友来往、觥筹交错,时间不长就用完了。

有一就有二,2011年7月份,235省道两边搞绿化,又征用到村里土地。这次不用朱中华劳神,负责丈量的林建早早地来报告,征地中涉及三块集体土地,路西二块大约2.5亩,路东一块约0.8亩,面积都不大。“路西的二块是你吧?”林建问。朱中华没有否认,转念一想,不能冷了下属的心:“那路东的那块就给你吧。”省道补偿款是分三年发放的,当年林建拿走了8078元,朱中华拿了24689元,放在口袋里零花了。

“我的村子我做主”

由于有省道和县道穿过,黄锅甑村交通条件十分便利,加上创业氛围浓厚,镇里征用了该村土地建设工业集中区和农业观光园,希望筑巢引凤,盘活经济。限于财力,征地补偿款不是一次到账,而是边征用边支付。

但直到开工建设,还有约400亩土地的补偿费用,部分农户的拆迁安置补偿及配套资金没有到位,其中仅征用黄锅甑村土地建设观光园欠的补偿款就有400万。

为解决这些问题和麻烦,镇政府决定从观光园项目所征土地中拿出120亩交给黄锅甑村开发,条件是为镇政府处理好上述一揽子补偿问题。

2011年5月,朱中华以村支记的身份代表村里与镇上签订了协议,同意了这一方案。

同年8月,黄锅甑村两委班子会议,商量土地如何开发,干部们一致推荐由“人面广、路子多”的朱中华全权负责,他也没有推辞,答应下来。朱书记几声招呼,当地的一些小企业主们都来帮衬,效果立竿见影。

8月底,朱中华与小企业主许志、程明(化名)两人谈好,向他们出让57.8亩,每亩13万7千元,总价792万元,二人各出资396万元。许志或是现金、或是转账,分几次很快给了朱中华395万元;程明经济上暂时有困难,先拿出100万元现金,提出剩下的想缓缓。“朋友嘛,谁没有个困难”,朱中华仗义的一口应允。

9月,朱中华以每亩13万的价格向徐强(化名)出让了20.8亩;12月,以每亩12万的价格向李春(化名)出让了10.3亩;2012年3月,以每亩13万的价格向楚大宝(化名)出让了3亩;向华成(化名)以每亩13万的价格出让了2.8亩……

到2012年4月,120亩土地已经被朱中华分成数块出让,累计收款972万3千元。当时,除了朱中华外,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这些款项。而这个数字,来自于检察机关的多方侦查取证。

“相互之间都很熟悉,做起事来也就没那么多讲究。”朱中华回忆,交钱拿地全凭诚信,合同协议都不需要,价格全在乎各人怎么谈,谈好后他在小本上记上一笔。不管是现金还是转账,近千万款项都由朱中华一人经手,收钱时也是偶尔想起来才打个收条,大部分都是一收了事,有时候涉及万元以下的“零星款项”,豪气的朱书记挥手之间就免了。

“当家”已久的朱中华早就忘了,开发土地是集体行为,收的款项应该纳入集体账户,笔笔记清,但是既然是“全权负责”,他不说,也就没人敢提。

收钱由朱中华说了算,支出多少也只有他明白。据事后查证,到2012年7月,他本人或者通过会计林建实际向村民支出补偿资金7997849元,账面上已经收支相抵,差额1725151元全部被他侵吞。

“我家只领到22114元,不是登记表上的149825元,字是他(朱中华)让签的,我们村干部每人都签了不少假名字。”一位村干部向法庭证言。

对于钱的去处,朱中华事后也无法一一回忆,他向检察机关供述,“以你们查证的为准,不管怎么说,钱肯定被我用了,由我负责。”经查证确认,其中一笔大额支出用于他的儿子在苏南购买住房,当然,其他的支出也有去处。

曾为红颜一掷万金

花无百日红,随着年龄地位的增长,在结识了一名年轻女子小莉后,朱中华感到,当初和自己同甘共苦一起奋斗的妻子已经失去了魅力,

决心寻找新的激情。小莉怀孕后,他坚决地和妻子离了婚,与小莉同居。

2011年12月份,女友提出要开店。朱中华毫不犹豫,叫来了村会计林建,“提50万”。林建当天就到银行,从保管的集体资金中提出50万

元现金交给了朱中华。“部分用于女友开店,部分用于我自己生意。”朱中华供述道。直到次年7月,他才将这挪用的50万通过银行转帐还给了村集体。

2012年4月,已经被提拔为副镇长的朱中华和小莉一同到市区逛街,准备为快满1周岁的女儿买一件礼物,小莉在商场里看中了一件重180克的黄金饰品,价值71000元。“买!”朱中华斩钉截铁的说,但口气豪爽的他并不想自己付账。

朱中华想到了承建黄锅甑村建设安置小区工程的王伟,自己曾经多次帮他解决施工中困难,一番联系,71000元打到了朱中华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回家后,看着小女儿带着礼物可爱的样子,朱中华满意的笑了。

缺监督不透明滋生腐败

纸总归包不住火,反映朱中华挪用和受贿劣迹的举报信向检察机关寄去。2012年11月,经缜密初查掌握确实证据后,朱中华因涉嫌挪用公款和收受贿赂被涟水县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官们本以为是一件“平常”的案件,但在侦查讯问中,敏锐的反贪人员在证据和朱中华的供述之间发现了矛盾,由此出发,经过五个月的艰苦努力,查清了他利用职务之便,采用骗取、侵吞等手段贪污土地补偿款、土地开发收入余款等计人民币1925418元,其个人实得人民币

1917340元;挪用公款50万元归个人使用和索取他人贿赂71000元的罪行。

面对数字,反贪检察官充满震惊,这是涟水县检察院建院以来查处的贪污金额最大的案件,朱中华堪称贪腐“代表”。

2013年5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长期掌权、得意忘形,不愿受到条条框框的管束;法律意识薄弱,总认为自己是村干部,做事可以灵活一些,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这是朱中华痛定思痛的认识。

对此,办案检察官有不同的剖析:乡镇对村级层面监督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在新农村建设中急于见成效,怕麻烦,把关不严;政务不公开不透明,亟需加强。据此,涟水县检察院已经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记者马超 通讯员於刚 樊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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