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虹口倒塌居民楼“戴老板”被刑事拘留 上海虹口区新闻部门6日晚间发布消息称,倒塌居民楼事故中,所谓“戴老板”经查系开发商直接委托的拆房公司现场项目经理,受殃及的三间房屋由其出租。目前,戴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4日清晨,上海虹口区新港路一老式居民楼发生倒塌,造成2人不幸死亡。 事故所在地块,拆房公司受开发商委托负责拆房。 根据上海虹口区方面发布的最新消息,新港路事故房屋性质为私房。该地于2002年由开发商负责实施拆迁。2006年3月,因开发商资金问题拆迁停滞。一部分居民当时已签约迁出,另一部分居民未签约并居住至今,目前还剩余97户。 记者了解到,拆迁停滞后,该地块除了原有住户,待拆房还涌入不少外来租客。有居民反映,“幕后收租人”是“戴老板”。 关于是否有“待拆房转租”问题等,拆房公司现场项目经理经查,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郑莹莹) |
相关阅读:
- [ 05-06]上海坍塌民居房东被指有数十套房 警方介入调查
- [ 05-05]美国一马戏团表演中棚架坍塌 导致20人受伤
- [ 05-04]广东茂名在建桥梁坍塌事故死亡人数上升为11人
- [ 05-04]上海沿街居民楼平台坍塌 多家商铺店面受损(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