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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新标执行首季 北京开出8800万元排污费大单

2014-05-07 07:10  韩娜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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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在全国率先大幅提高二氧化硫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原标准的14至15倍,为全国最高水平。这就意味着,企业将拿出更多钱为排污付费。昨天,市环保局公布,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后,本市一季度排污费开单收费金额已达8800万元,是去年同期的10倍以上。排污费将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部用于本市污染治理。

●征收

最大一单65.8万元

从今年1月1日起,根据四种主要污染物的社会治理平均成本,本市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项污染物的排污收费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公斤0.63元、0.63元、0.7元、0.875元提高到10元、10元、10元、12元。

3月7日,海淀区对北京科利源热电有限公司开出本市排污费提标第一单,之后其他区县均相继开出缴费单,其中房山区第一单为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为65.8万元。这也是目前金额最大的一单。

截至4月底,全市一季度排污费开单金额已达8800万元,而去年同期则为834万元。本市四大电厂第一季度排污费共计1847.66万元。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为环保部门根据企业1月份的排污情况核定出来的缴费额,今后企业每月的缴费金额会根据排污情况有所浮动。

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张战平介绍说:“今年预计有七八千家单位需要缴纳排污费。”

●处罚

排放超标加倍计收

为鼓励相关单位在达标情况下进一步减少排放,惩罚超标准排放,督促排污单位加大治污减排力度,本市根据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阶梯式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即污染物实际排放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时,按基准价减半计收排污费;在规定排放标准50%至100%之间,按基准价计收排污费;污染物实际排放值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时,按基准价加倍计收排污费,同时要依规处罚。

如位于房山区的北京府东里利民供暖服务中心城东锅炉房,2月份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14毫克/立方米,排放量为13878.8公斤,由于超过规定的15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标准,按照20元/公斤的收费标准计算,核定其2月份排污费为277576元,如按原标准只征收9000余元。

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资料,第一季度,全市16个区县除石景山、密云、延庆外,其余区县均有因为主动减排而被减半征收排污费的排污单位。同时,石景山、门头沟、房山、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等区县均有被加倍征收排污费的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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