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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查办违建领域犯罪典型案例 涉及村官受贿等

2014-05-06 11:46  李最 来源:贵阳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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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城管人员受贿案

1、张建明案

张建明,男,1963年生,中共党员,白云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副教导员,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2年8月,张建明在调查处理郭丁川、路绍平在金甲村合伙修建违章建筑过程中,收受郭丁川贿赂10万元,使该违建未被及时拆除,致国家征收补偿款1055万余元被套取。

2、舒翔案

舒翔,男,1979年生,中共党员,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白云大队副大队长,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011年3月,舒翔巡查到白云区艳山红镇951.3平方米违章建筑后,不查处、不上报,致国家征收补偿款91万余元被套取。2012年7月,舒翔收受马应洪等人贿赂2万元及价值13.8万元轿车一辆,对巡查到的违建不查处,致国家征收补偿款47万余元及240平方米安置房被套取。

3、舒建波案

舒建波,男,1979年生,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白云大队工作人员,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舒建波于2011年12月收受李福兴贿赂5万元,2012年6月收受马应洪贿赂11万元,并对李福兴、马应洪在白云区沙文镇承建的违建隐瞒不报。

4、范勇案

范勇,男,1985年生,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白云大队工作人员,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1年12月至2012年9月,范勇在受聘白云区城市综合执法支队任协勤期间,先后6次收受违建户邓凤香、郑良碧等人贿赂12.8万元。

二、村官滥用职权、受贿案

1、郭丁川案

郭丁川,男,1967年生,农民,中共党员,白云区沙文镇干田村党支部书记,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2年至2013年,郭丁川伙同他人在沙文园区等地修建违章建筑,套取国家补偿款1291万余元,行贿相关人员134万余元。

2、路绍平案

路绍平,男,1970年生,白云区沙文镇金甲村村委会主任,沙文镇人大代表,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2年,路绍平伙同他人在沙文镇金甲村修建违章建筑,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1802万余元,向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行贿10万元。

3、魏胜国案

魏胜国,男,1960年生,南明区小碧乡小碧村村主任,因犯滥用职权、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2年8月,魏胜国在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确权过程中,收受中间人胡勇2万元贿赂,违规为刘邦银修建的违章建筑进行确权,致使国家征收补偿款124万余元被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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