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网传浙江兰溪检察院官员涉嫌强奸按摩师 警方调查

2014-05-05 18:24  胡丰盛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金华5月5日电(记者 胡丰盛 实习生 李婷婷)近日,一位名为“周游”的网友在腾讯微博上爆料:2014年4月27日凌晨,一从事按摩职业的女子和同事扭送一男人到(浙江)兰溪一派出所报案,女子称被该男子强奸。经人身检查该女子身上有伤。

另外,微博还指出该男子系兰溪一检察官,曾在检察院反贪局任局长,办公室任主任,现任该院纪检组长。“该检察官到案后不承认强奸。”该博主还称。

4日,记者发现该微博已被删除。

那么是否真有此事?为此,4日至5日,中新网记者向多方进行了求证。

4日下午14时许,记者在兰溪市检察院的门口,见到了该院分管宣传的唐姓副检察长,他说,该男子确为兰溪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江某。不过,由于该案仍在调查,他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基于相同原由,金华市检察院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因为同属兰溪市闹市区,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兰溪检察院跟兰溪世贸饭店仅有数百米距离,几乎是隔街相望。记者从该市政府任免公告中看到,此前江某曾担任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据悉,此案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警方透露,江某是在2014年4月27日凌晨3时许,在兰溪世贸大饭店足浴时,被该酒店按摩部员工扭送至兰江派出所的。其员工彭某称,自己在给江某按摩时遭受了性侵犯。此外,警方并未透露更多细节。

此后,记者前往兰溪市委宣传部进行采访,该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了此事,“微博上的内容基本属实。”他说,目前江某已被监视居住,在家接受调查。(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