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5月5日电(记者赖星)为了谋取私利,江西萍乡市湘东区陶瓷工业园园区干部、镇长助理、村委干部三级勾结,在征地丈量、签订协议过程中,虚报征地面积10余倍,大肆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 村主任指示虚报一块山岭:“弄点钱花花” 今年4月,江西萍乡市检察机关披露了一系列涉及农村征地拆迁的腐败案件。其中,在萍乡市湘东区陶瓷工业园建设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园区、镇、村三级干部合谋,制作虚假征地协议,套取征地补偿款90余万元。 2009年,工业园区在湘东区下埠镇大陂村开展征地拆迁,根据安排,村主任王某南及其他村干部协助进行丈量土地、签订协议等工作。王某南对副村主任施某昌表示,要虚报一块山岭,“弄点钱花花”,施某昌当即同意。二人商议,由王某南负责疏通关系,联系其他人完成虚报土地套取补偿款,施某昌负责丈量土地。 王某南找到村支书李某春、镇长助理雍某、园区负责征地登记的张某国,他们串通好后,利用征地丈量、签订协议过程中无监管的漏洞,竟将原本8.896亩的征地面积虚报为103.896亩。 与王某南等人相比,下埠镇杞木村原副村主任王某云、杞木村龙湾小组长李某芳与陶瓷工业园干部胡某的做法更为简单。2010年,他们虚构征用李某芳土地62亩的协议,并将协议与其他征地协议一起送往工业园按正常征地程序办理手续。此后,胡某和王某云又以不同人的名义签订虚假征地协议5份,套取补偿款10余万元。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唐震说,因为部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混乱,收支管理不严格,且农村干部变动频繁,谁当干部谁管钱,无账目的交接和财务公开,导致在土地征用补偿款的申报、领取环节的窝串案频发。 一人贪腐多人效仿,抱团联手作案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征地补偿工作程序比较复杂,涉及补偿物的种类、性质各有不同,需要各环节相互配合,而这之间又缺少必要的监督。因此,园区、镇、村干部形成利益共同体,采取联手作案、集体合谋的方式,利用各自分管具体工作的职务之便,相互勾结侵吞国家征地补偿款。 “法不责众”的想法往往会导致“一人提议,多人附和;一人贪腐,多人效仿”,贪腐窝案串案频发。在王某南一案中,便是村支书、村主任、副村主任、镇长助理、园区工作人员等联手作案。 办案人员发现,在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环节,若有一个村子多报、虚报面积,其他村便可能效仿,并且这种行为会逐渐向周边相邻乡村蔓延,形成特定地域大面积的侵吞补偿款现象。 “部分干部法律意识淡薄,贪财心切,其作案手段简单直接,犯罪中智力因素参与较少,有的甚至是集体研究,明目张胆地从事犯罪活动。”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熊亮表示,在农村土地征用拆迁过程中,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在申报环节采用虚报面积、虚列名单非法骗取和侵吞补偿款。此类案件作案时间跨度大,少则一两年,多则五六年,且重复作案、多次作案。 据办案人员介绍,自2006年以来,在陶瓷工业园区的征地拆迁过程中,连续发生多起虚报征地,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腐败案件,9名相关干部被查处。 “发生在农村的腐败案件说明,国家对基层权力的监管还存在漏洞,致使征地程序不公开、农村村务不透明。”江西社会学学会会长王明美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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