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公共自行车落户新疆玛纳斯县 每小时收费2元

2014-05-01 19:24:46 马新龙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玛纳斯5月1日电(马新龙) 5月1日,新疆玛纳斯县公共自行车开通运营,当地群众好奇地打量着这一新鲜事物。当天,玛纳斯县主要领导带头骑上公共自行车,带领群众一起骑行。

据悉,该项目是玛纳斯县与新疆昌吉公交集团的合作产物,它标志着新疆首个县级自行车换乘站落户玛纳斯县。据了解,项目一期投入130万元,在县城中的西海公园、葡萄酒公园、凤鸣湖公园、文化广场建设自行车换乘站,首批购进百余辆自行车投入运营。

据介绍,玛纳斯县自行车换乘站实现了智能化、无人化统一管理,采用先进的智能调度后台管理系统,换乘站可通过子系统实现自行车互停互联、自由取车、自由存放。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元,收费系统与公交车智能收费系统相结合,实现自行车智能卡与公交车智能卡互通互用。

玛纳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辉表示:“公共自行车开通运营,这是改变出行方式、节约道路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缓解群众“出行难”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县委、县政府践行群众路线、全力改善民生、方便群众出行,提升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舒适度的具体行动。今后,我县公共自行车运行系统与城市绿道还将向旅游精品景点延伸,向精品观光带延伸,成为玛纳斯的一道靓丽风景。”

2014年至2016年,玛纳斯县将用这3年时间建设200公里绿色走廊体系,建成独具特色的绿色自行车慢行系统和城乡一体化绿道体系。绿色走廊上分布有众多旅游景点,如玛纳斯县的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葡萄酒庄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