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明年施行 8种行为地方领导人应辞职
2014-04-30 07:00 王硕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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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 1 为什么不立刻实施?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汪劲说,虽然常委会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但今后资金的准备和未来的投入是重大问题,不光是企事业单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财政投入上如果没有跟上,执法的力度能否跟上,这也是要考虑的。此外,当前环境执法的能力、素养、方法、手段、理念,与新的环保法相比都跟不上,特别是在地方,需要面临培训、宣传、投入的问题等。 2 配套法的进展如何? 童卫东说,环境保护法是一个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它把所有的环境要素都考虑到,所以主要是解决共性的问题,解决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问题。很多单行法都是根据环境要素进行立法的,更有针对性,针对不同环境要素的特点,做出一些具体的规定。目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已经列入了今年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列入了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工作都在进行中。 3 按日计罚有无上限? 童卫东说,在新环保法中没有明确按日计罚的数额是多少,主要是因为按日计罚是在原来环境保护单行法的基础上,具体违反了哪一项环境保护单行法来作出的处罚规定。环境保护法修改后增加了一个内容,就是起引导作用的规定,以后单行法按照什么来确定罚款的数额、幅度或标准,确定了几个要素,一是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成本,二是违法行为造成了直接损失和违法所得,就是单行法以后确定的罚款数额要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所以实际上它是有标准的。如果说没有上限,是这部法没有确定封顶限是多少,但是具体单行法要给出具体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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