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官方:城市三无人员将纳入法定救助

2014-04-30 07:02  陈荞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今后,城市三无人员将被纳入法定的救助对象。昨天,北京市民政局召开发布会介绍,民政部门正研究制定城市三无人员等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城市三无人员救助标准将向农村五保户“看齐”。

□特困人员 救助将高于城市低保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吕海燕介绍,特困人员一般是指三无人员,主要是老人、儿童等,城市三无人员包括城市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但其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三无人员,农村三无人员也称五保户。

吕海燕说,对于农村三无人员,从国家到地方都有相应的救助政策,由政府负责吃、穿、住、医、丧,但对于城市三无人员的救助,一直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只是各个区县自行给予一些救助,“年内,本市将制定出台城市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弥补法律上的空白。”

她表示,城市三无人员预计有数千人,救助的内容也将参照农村五保户,从基本生活、照料、疾病治疗、丧葬四方面予以救助,“具体救助标准目前正在研究,肯定会比现行的城市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650元)要高一些。”

□低保分类救助范围将扩大

据了解,北京市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为家庭月人均65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60元,各区县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目前,海淀等7个区县已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还有门头沟、房山、平谷、延庆、怀柔、昌平6个区县尚未实现统一。

“明年,全市所有区县的低保标准都要实现城乡一致。”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红兵表示,今年还将进一步规范和统筹城乡低保分类救助制度,根据低保对象身份类别、年龄结构、劳动能力等情况,对低保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并扩大分类救助范围,提高救助系数,进一步提高救助的针对性。

吕海燕介绍,原来也有分类救助,主要针对低保群体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今后这个范围可能会扩大到大病家庭、单亲家庭等,救助系数也要进一步提高。”

□数说

10.1万户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乡社会救助对象10.1万户、18.3万人,基本实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9.7亿元201

3年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9.54万户、16.55万人,全年支出资金9.7亿元。

□支出型贫困门槛及措施正在研究

“临时救助也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李红兵说,原来临时救助完全是根据家庭收入来发放,只针对低保、低收入群体,“今后我们会更注重一个家庭的支出,对其收入和支出同时进行评估来发放临时救助,以帮助那些支出型贫困家庭。”

李红兵介绍,今后的临时救助将着重救“急、难”,针对遭遇各种突发性、临时性等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开展救助和帮扶。

支出型贫困是指由于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财力支出远远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的绝对生活贫困。支出型贫困居民(家庭)的支出达到其收入的什么比例或达到一个什么界线才可以获得救助,目前民政部门正在研究中。预计将于今年底制定出台支出型贫困救助措施。

□管理

街乡镇将设救助窗口

据介绍,今年五一前后,全市各街道、乡镇还将建立专门的救助窗口,搭建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由专人负责、及时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实现救助申请人与相关救助部门的对接,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

“以往很多需要救助的市民,想申请救助不知道去哪个部门,今后都可以到这个窗口来咨询、申请。”李红兵说,对于不属于民政部门救助的事项,将转给相关的部门,让需要帮助的人能最快得到救助。

□监督

第三方评估救助工作

李红兵介绍,民政部门还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社会组织对社会救助制度执行情况、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同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委托社会工作事务所承担本市社会救助信访举报工作的核查、举证等工作,试点核对入户调查工作,并形成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服务标准。

他表示,第三方将对民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的工作程序、细节来进行评估,并给每一个点上的工作进行打分,甚至可以给差评,“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我们期待差评,因为这正是制度上需要弥补的漏洞,也将使得我们的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京华时报记者陈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