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新修订的环保法是现阶段最有力度的环保法

2014-04-29 22:01  顾瑞珍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李艳  
分享到:

“新法对区域限批作了进一步拓展,将对环境质量改善起到强有力促进作用”

记者:新修订的环保法中增加了“对未能完成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地区,应实行区域限批”的内容。请问这样的修订意味着什么?

潘岳:区域限批,是环保监管的一项制度创新,它是指对某些特定地区暂停审批新建项目环评文件。但是,现行法律法规只规定了一种适用条件,即“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新环保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种限批情形,即“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这是我国环境立法在区域限批方面的进一步拓展,将对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环境责任,加快改善环境质量起到强有力的促进作用。

众所周知,我国的环境质量形势非常严峻。2012年,根据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我国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仅为为40.9%,环保重点城市达标比例为23.9%。

相关地方政府,如果完不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就将面临区域限批。这将会起到极大的警示作用。

当然,我们不希望因区域限批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更不希望区域限批成为一种常态。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要向污染宣战,为此就要“多还旧债,不欠新债”。希望各部门与各级政府都要加大执法力度,真正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

“已将修订大气、水污染防治法和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记者:针对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在立法方面还有什么考虑?

潘岳:《环保法》的修订,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或修订都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方面,环保法里所作的制度创新,如保护优先的基本原则、政府责任规定、环境质量导向等,为各单项环保法律的制定或修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环保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管理、环境经济政策等,将在这些单项环保法律中得到进一步细化。随着环保法的修订,我们相信,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或修订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均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

按照计划,今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初审。环保部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指导,围绕当前的雾霾污染防治形势,研究起草修改稿,争取尽快报送法制办。

同时,受人大环资委的委托,环保部正在抓紧《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预计年内向环资委报送草案建议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