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复的程序,漫长的等待 如果能预知后来的曲折艰难,刘仲凡或许没有信心能最终坚持下来。 2011年12月12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董创华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该决定书生效后,因董创华提出患有“预激综合征”,该处罚一直未执行。 2011年12月13日,江北区人社局对营中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营中营公司在12月15日前支付刘仲凡13057元工资。公司不予执行,拒绝支付。 2011年12月17日,江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对营中营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进行立案侦查,后以案件法院在审理等为由无果。 2011年12月19日,江北区法院立案受理刘仲凡起诉营中营公司追讨劳动报酬案。 2011年12月27日江北区法院立案受理营中营公司起诉江北区人社局要求撤销《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 此后是一段考验耐心和意志力的法律历程:向法院起诉,法院以未经仲裁前置为由驳回;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申请劳动仲裁,对方拒绝履行仲裁裁决书;对方向法院起诉撤销劳动仲裁;对方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自己申请财产保全;二审法院进行调解;申请强制执行等共计8个程序。 “从2011年9月20日开始讨薪到2014年4月16日法院强制执行,时长939天。正式的开庭至少有11次,另外还有些法院组织调解性质的出庭10余次,总共出庭20余次。我不懂多少法律知识,多亏有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刘仲凡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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