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详解新环保法:加大处罚成为重点
2014-04-29 06:48 孙秀艳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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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法律,还需环保部门认真履职 记者:新法对环境质量提升的保驾护航作用如何体现?此外,法律对环保部门的职责要求更高了,环保部门如何应对这样的新形势? 潘岳:新法从立法宗旨到监管措施,始终以如何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 例如,立法目的就是要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同时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环境质量负责,并通过环保规划确定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求地方政府根据环保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按期达标;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环保部门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但是,最终能否彻底改善环境质量,还要看新法能否贯彻落实。环保部门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时,也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新环保法在这方面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 今后,环保部门履职,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不失职、不渎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系列环保法律制订修订提速(链接) 《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或修订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方面,环保法里所作的制度创新,如保护优先的基本原则、政府责任规定、环境质量导向等,为各单项环保法律的制定或修订打下了良好基础。另一方面,环保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管理、环境经济政策等,将在这些单项环保法律中得到进一步细化。据介绍,有了环保法的修订,各单项环保法律的制定或修订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据介绍,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 环保部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研究起草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的修改稿,争取尽快报送法制办。同时,受人大环资委的委托,环保部正在抓紧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预计年内向环资委报送草案建议稿。 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也正在开展前期的研究论证工作。本报记者 孙秀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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