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河南平顶山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受贿千万被判无期

2014-04-28 18:58  李亚楠 李丽静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陈瑜辉  
分享到: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8日依法对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薛新生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薛新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在2001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薛新生利用担任平顶山市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16.3278万元、美元13万元、港币2.5万元、面值46万元的购物卡(券)。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新生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薛新生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从严惩处。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并积极退赃,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李亚楠、李丽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