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医院违规将停车场承包给私人被罚 15年只收两年钱

2014-04-28 11:08  陈正新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揭东人民医院违规将停车场承包给私人被罚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将医院停车场承包给私人经营,允许承包方对进入医院的车辆收取停车费。昨日,记者了解到,揭阳市揭东区物价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查实该医院自1999年将停车场承包出去却未申领停车收费证明,决定对该医院处以7.8万元处罚,同时要求该医院立即停止违法收费。

揭东区人民医院是一所县级公立医院,1999年1月31日起就将医院内部的停车场承包给私人经营,允许承包方向到医院求医问诊及探病者在院内停放的车辆收取停车费。承包方按照每天24小时收取停车费,费用标准为小车3元,摩托车2元。经过调查询问,在过去的15年里,承包方仅仅在2008年对医院缴纳了两年承包款24000元。

物价部门同时查实,揭东区人民医院没有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停车收费证明,该医院的有关报表、凭证、票据等都没有发现设计停车费的收入记录。

物价部门认为揭东区人民医院停车收费属政府管理,给私人承包定价的做法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同时也无法确定停车违法所得。因此,揭东区物价局决定对揭东区人民医院处以7.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医院立即停止违法收费行为。(记者陈正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