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4月26日电 (记者申冉)26日晚21时40分,南京市官方微博“南京发布”向社会发布了一份该市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接受采访的专稿回应社会各方的质疑和关心。 其中通报:南京市口腔医院被打护士事件中,被打伤的小护士陈某的伤情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出现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与本次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除此之外,当事人打人者袁亚平已于3月12日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处罚,当事人陈某可就违法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等诉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至此,以这份官方说明将此次造成社会各界关注、影响甚巨的“南京市口腔医院护士被打事件”或将告一段落。(完) 该份通报原文: 问:口腔医院护士被打事件已近2个月,为什么鉴定意见才出来?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根据国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对疑难、复杂的损伤,要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方可进行鉴定。4月20日,陈星羽治愈出院后,公安机关结合医院出院记录,依据其外伤史、起病过程及相关医学检查的客观情况,并综合3次专家会诊意见,出具了法医鉴定意见。 问:现公安部门对打人者作出什么样的处理?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行为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客观方面要件是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法医鉴定意见为:陈某的损伤情况属轻微伤范畴,出现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与本次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目前,公安机关已履行告知程序,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均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撤销刑事案件,解除对袁亚平的刑事强制措施。 下一步,将依据治安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相关阅读:
- [ 04-25]健保补贴71亿增聘护士 台湾过半医院只拿钱不补人
- [ 04-22]南京被打护士出院引诈瘫质疑 打人者被拘已超期
- [ 04-20]广西桂林:护士未及时给患儿取输液针遭家属殴打
- [ 04-17]淮北一医院院长约女护士喝酒 致其摔成植物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