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20日奇虎公司起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一案之后,昨日下午,奇虎公司又以百度网讯在其经营的安全论坛中发布“举报360恶意行为”活动、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又将该活动以微博方式广泛传播为由,将两被告再次诉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200万元。 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称,被告一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百度安全论坛,利用百度搜索引擎所占的较高市场份额,在论坛中发布“举报360恶意行为”活动,并承诺举报用户可获得百度wifi礼品,这是以利诱蛊惑网民的方式,诋毁360。 而经营“百度杀毒”微博的被告二——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将上述论坛活动以微博方式进行了广泛传播,并利用预设确定性诋毁结论的投票活动,将原告说成是“流氓”、“忽悠”,将360的图形标识分别向左、向右挤压直到冒气。奇虎公司认为,作为360品牌权利人,两被告的行为存在共同恶意,对原告构成商业诋毁。 百度代理律师则表示,在举报活动中所指控的360“强行拦截”、“弹窗造谣”、“恶意篡改”等事确实是网友举报,不是诋毁。之所以发起举报活动,是由于360长期以来对百度及其他同业竞争者实施了各种各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别是2013年6月百度推出杀毒、安全卫士服务后,360疯狂拦截用户下载安装百度杀毒、安全卫士。当法官问及“为何百度仅对360软件进行举报活动”时,百度方称,是由于“原告的行为太过分,有良知的网友、企业都会对此进行举报。” 庭审中,奇虎公司指控,百度在活动中设计的用锤砸360球形标志等恶搞360及360球形标志的行为是非法行为,应该制止。百度则认为,对图片的篡改仅仅是漫画形式的图片,为的是起到活跃的作用,并不违法。据此,奇虎公司代理律师反驳:“如果不违法,那么其他公司还有可能把熊掌掰断两个指头,然后跟假药宣传放在一起。” 庭审最后,由于奇虎公司不同意调解,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本报讯(记者 孔德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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