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流程 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 结案后15个工作日之内反馈处理结果 纪检监察机关对收到反映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实名举报,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的原则,优先办理、及时反馈。 承办部门在收到群众实名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出具受理通知书。30日内决定是否进入案件检查程序,并按规定的期限办结。承办部门在结案和了结后15个工作日之内,把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提出不同意见的,承办部门要认真记录并补充调查或作出说明。 关于奖励措施 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实行一案一奖 每案奖金总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为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实名举报,浙江在2013年5月出台了《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凡是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举报的违纪违法事项,经查证属实,均将被视为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实行一案一奖,每案奖金总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举报内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泄密和报复实名举报人将被严处 安全性和保密性是实名举报人最为关心的。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健全实名举报保密制度,明确对举报内容、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并且严肃查处泄露举报人信息、阻拦和压制举报以及违规追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等问题,提高群众参与实名举报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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