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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推出14项新制度 监管服务可复制推广

2014-04-23 06:52  谢卫群、姜泓冰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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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推出14项新制度(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

监管服务“可复制,可推广”

本报上海4月22日电 (记者谢卫群、姜泓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又出一批制度创新。上海海关日前推出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监管服务制度。

据介绍,5月1日前,海关已经或即将实施的制度有七项,包括先进区、后报关制度;区内自行运输制度;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制度;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境内外维修制度;期货保税交割制度;融资租赁制度。

5月1日至6月30日即将分批推广和实施的制度也有七项: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统一备案清单;内销选择性征税制度;集中汇总纳税制度;保税物流联网监管制度;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制度。

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外,“森兰商都”已率先运作了保税展示交易平台,企业和消费者不用进入自贸区就能接触110多个进口品牌的商品,价格比市区便宜近三成。自贸区内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在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后,就可以在区外或者区内指定场所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先销后税,没有销售出去的商品还可以返区或出口,有利于商品灵活流动。“我们的税款不用事先垫付,流动资金周转加快,成本相应降低,价格就下来了。”“森兰商都”负责人王海松说。

据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今天提交上海市人大一审。60条法规中,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工商登记制度、金融及政府监管模式等改革创新措施获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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