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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要从治理 “为官不为”开始

2014-04-22 11:00  会宁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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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20日召开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提出一个鲜明的观点:“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

笔者以为,在这里,“为官不易”指出的是为官者一种心境。“为官”之所以“不易”,指的是“为官者”内心必须有一种境界,有一种追求,有一种责任,更要有一种担当。

纵览中国历史,先贤为我们树立了典范。前有北宋大儒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济世格言,后有清代民族英雄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为官信条,既反映了先贤们做人的宽阔胸襟,更体现了他们为国为民的政治情怀。

今天我们说“为官不易”,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指的是领导干部作为一个群体,他们无疑是社会的中坚,一路走来,无论选举还是任命,无论是提拔还是遴选,都要过五关斩六将、优中选优,最终脱颖而出。另一方面,最近一段时间,为官者感受“为官不易”,实际上是对自身定位的认知升华以及生存状态的理性回归。习近平同志当年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就指出,认认真真地当好共产党的“官”是很辛苦的。他曾强调,“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他还曾尖锐指出,“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可见,“为官不易”乃天经地义,是为政者的本分,感叹大可不必。正所谓做难事者必有所得,感受到为官的不易,必然也能感受到心系天下苍生的欢乐和自豪。

为官诚然不易,但不能“为官不为”。在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患得患失,怕得罪人、出乱子、丢位子,下不了狠心,导致责任不落实,工作没效果;有的对上级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形式主义,其结果是贻误了战机,耽误了发展,可谓“为官一任、祸害一方”。一些党员干部面对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左的奇谈怪论,视而不见、不敢表态;面对大是大非的重大理论问题,不敢发声、不敢亮剑;面对黑恶势力横行霸道缩头忍让,只想做“绅士”,不敢当战士,其结果是是非不清,引起人们思想的混乱,造成社会秩序的失范。

“为官不为”最重要的表现是“理政无良策、行政不作为”。在观念上,崇尚享乐主义,贪图享受;在精神上,消极懈怠,敷衍塞责;在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遇到矛盾逃避躲闪,遇到困难绕道拐弯。

从本质上讲,“为官不为”是一种典型的官僚主义。毛泽东同志写过一篇文章叫《官僚主义的二十种表现》,给“为官不为”者画了一幅生动的画像:“人云亦云,得过且过,饱食终日,无所用心。”

往深处看,“为官不为”贻患无穷,其害有三:

一是“为官不为”为社会矛盾激化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一些“为官不为者”的麻木不仁,大大损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既损害了执政基础,又助长了社会的不稳定。某种程度而言,今天的“为官不为”就有可能造成明天的“为官不易”。

二是“为官不为”浪费了宝贵的行政资源。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承担着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如果为官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就会出现假冒伪劣、有毒商品充斥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滋生蔓延等经济失序、社会失范的现象,公民福祉和幸福感也必然受到减损。

三是“为官不为”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良性生态。官员是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领头羊,“官”若身先士卒、勤政为民,“吏”也会应者云集、纷纷效仿。反之,“官”若消极懈怠、无所作为,“吏”也会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放任“为官不为”的现象不管,必然导致整个国家治理能力的退化和减弱。

当前,要反对一种倾向,即以“为官不易”为由,为“为官不为”寻找借口。从表象上看,这些官员是“平庸主义”、“好好先生”,奉行所谓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从本质上讲,是缺少敢于担当、敢于牺牲的奉献精神,暴露了他们狭隘的人生观价值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先从治理“为官不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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