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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评苍南事件:走出“街头愤怒”的权利误区

2014-04-22 06:44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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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街头愤怒”的权利误区(人民时评)

毕诗成

唯有政府与民众双向认识的升华,才能期待“城管打人与被打”的循环不再上演,才能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加文明、更加和谐

4月19日发生在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的城管打人与被打事件,演变成执法冲突诱发街头愤怒的一个案例。按媒体报道,城管执法时与一名拍照的过路群众发生冲突,引发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辆;冲突过程中5名城管工作人员被打伤,其中两人休克、伤情危重。最新进展是,参与挑头滋事的15名嫌疑人员,以及参与殴打他人的3名违法城管工作人员,均已被拘留。

在建设法治中国、完善现代治理的语境中,这类事件的上演,令人心情沉重。少数城管人员的粗暴执法、抗拒监督本已是有错在先,由此导致的更大范围的非理性行为,更将应有的文明意识和法治思维赶出场外,形成了一个戾气循环的怪圈。这样的彼此伤害,加剧了公众对城管固有的负面印象,也给城管从业者心灵蒙上阴影,甚至可能让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心态失衡、进退失据。

同样令人心情沉重的,还有听闻此事之后一些人的反应。听说城管被打,且有错在先,有些人的第一反应不是从法理人情的角度反思事件的起因,更不是寻找如何弥合分歧、化解矛盾的对策,而是顿感欢欣鼓舞、扬眉吐气,认为这再次证明了城管部门的“邪恶”,“打得实在是好!”可是,通过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方式,聚众围堵、殴打执法者,捍卫出来的所谓“正义”,真的就是“替天行道”吗?当芸芸众生的正义之气,在愤怒情绪下演变成拳脚相加的群殴,当平静的街头,最后要看谁的拳头更硬谁才“有理”,我们真的敢拍手称快吗?

放置在“公民”这一身份面前,没有任何人是“活该被打”的——不管是监督拍照的市民,还是被民众怒火伤害的“临时工”,都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个体,也都有着不可剥夺的合法权利,这些权利,并不因为他们的身份不同而改变。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有“不该”两个字,苍南事件里头有太多的不该:城管不该对拍照监督的无辜路人施加拳脚;少数市民不该不问真相传播“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即便情绪再激愤,也不该用“暴打”来惩罚犯了错的城管……遗憾的是,所有的“不该”都没有在法治的边界面前戛然止步,而是被情绪所裹挟,环环相扣地叠加在一起,最后导致了令人扼腕的悲剧。

法治尊严不容侵犯。对此,当地公安机关的态度是鲜明的,那就是:秉着公开、公正、一视同仁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有过失的双方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而从更长远的角度思之,要从根本上防止悲剧的重演,只能靠法治思维和理性意识,逐步建构起城管部门与市民之间的正常关系。

城市执法的立身之本与终极目标,都是为百姓服务的。一个服务于民众的部门,面对社会抱怨情绪,首先应该积极反思,制定出有效的政策,解决矛盾,拯救公信,让民众相信执法者的自我纠错能力和勇气,让大家相信法治的程序足以摆正失衡的天平。客观地讲,城市管理的琐碎芜杂,让城管部门几乎天天要面对大大小小的矛盾:屡纠屡犯的违规摆摊,神出鬼没的小商小贩,层出不穷的卫生问题、噪音污染……但长期的任务重压和职业焦虑,并不能成为粗暴执法的理由;而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使得城管部门更应从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抓起。这些年来,从各种“柔性执法”的探索,到换位“卧底”的体验,很多地方的城管部门都在积极寻找提升治理水平的路径。这样的改变与改善,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因为在信任度依然有待提升的当下,任何一起城管不规范执法事件,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城管队伍的整体努力,只有守正与纠偏双管齐下,城管这个职业才能得到更多的理解、尊重和支持。

换位思考是化解矛盾的最好钥匙。对于广大市民来讲,城市是我们共有的家园,与摊贩们的养家、城市生活的便利一样,优美的环境、井然的秩序也是广大市民的生活必需。在整体文明素养都有待提高的当下,无论是城管还是市民,都需要培养现代公共意识,学会站在彼此的立场想问题。遇事拳脚相加、随意挥洒戾气,突破文明规则,甚至挑战法律底线,最终伤害的只能是社会的共同利益与自己的根本利益。唯有政府与民众双向认识的升华,才能期待“城管打人与被打”的循环不再上演,才能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加文明、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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