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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律师:“岁月”号船长弃船先行逃跑应判死刑

2014-04-18 17:28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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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综合报道】据韩国newdaily网站4月18日报道,韩国“岁月”号客轮16日在海上失事,船长李准锡(因)先于乘客逃跑。韩国内有律师表示,李准锡的行为“适用于杀人罪,须据最高刑法死刑量刑”。

韩国“与市民在一起的律师”共同代表李贤(音)18日在Facebook上表示,在沉船事故中,应尽保护乘客的船长却先于乘客逃跑,最终导致无数乘客死亡。其行为适用于杀人罪,须据最高刑法死刑量刑。

此外,韩国内还有意见认为,应按照刑法中“船舶沉没致死伤罪”对李准锡量刑。量刑范围为无期徒刑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实习编译:徐悦 审稿:李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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