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编办主任析中纪委机构改革:编制不增 反腐提速
2014-04-16 06:56 王昊男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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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北京市纪委 内设机构进行改革调整 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均保持不变 本报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王昊男)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纪委获悉:经报请中央纪委组织部同意,北京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北京市编办批准,北京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调整。据了解,在这次改革中,北京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均保持不变。 据悉,这次改革参照了中纪委改革的方案。 整合6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和信访室合署办公,信访室不再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举报中心牌子。 增设4个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增设第七、第八、第九纪检监察室,组成9个纪检监察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联系市级单位,第五至第九纪检监察室联系区县。 重新组建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 更名3个内设机构:案件管理室更名为案件监督管理室;政策法规室更名为法规室;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撤销1个内设机构:撤销预防腐败三室。 专家点评 四大亮点 功在垂范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内设机构进行的两次调整改革,备受关注。其最大的亮点有四: 一是正人先正己,率先垂范。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历次机构改革,都没有彻底摆脱“精简——膨胀”的怪圈,主要源于《编制法》的缺位,使得中央机关的编制难以控制。此次中纪委改革着眼于盘活机构编制存量,优化人员结构配备,保持了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三不增”的目标,为机构改革树立了典范。 二是步子大且稳,切中要害。围绕中心工作进行改革,是此次中纪委机构改革最为明显的特征,反映出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背景下,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优势力量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 三是增事不增编,增效不增人。围绕中纪委监察部职能的转变,有些工作得到强化,如按行业、区域进行巡视等,但并未限入增事增编的窠臼。同时,十八大以来不到两年所取得的反腐成就,也反映出中经委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却并非通过增加人员编制实现。 四是主辅配比合理,层次清晰。进一步聚焦反腐中心任务,使核心工作、中心工作与辅助工作保持合理的比例,一改“业务部门三五个,辅助机构一大堆”的被动局面,客观上起到了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机构改革一定要避免跌入通过向下级“借调”人员,“曲线增人增编”的泥淖。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解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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