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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劳工”联手起诉日本

2014-04-15 18:10   来源:国际在线  责任编辑:蓝晓梅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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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149名中国二战劳工及其家属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日本三菱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方面对强征中国劳工道歉并赔偿2.27亿元人民币。此次起诉不仅因为原告数量多而被日本媒体誉为“最大规模的中国劳工诉日企案”,而且有韩国二战劳工受害者家属代表和韩方律师的参与,增加了对日方的压力。同样,中韩首次联手就二战劳工问题起诉日本,也很可能成为中韩联手“抗日”的新战场。

劳工问题日本想抵赖

4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官方网站公布了一份《强掳中国赴日劳工名录》。这份汇聚了34282名中国劳工信息的名单自1964年编写完成后,历时半个世纪首次上线公示。尽管这并非全部劳工的名单,但该名单的公布让人们更加清晰地认清了二战时日本强掳劳工的罪行。

强掳劳工是与慰安妇问题和细菌战齐名的二战期间日本犯下的严重罪行。从1943年4月开始到1945年5月,日本的35个企业和政府共同强虏了大批中国人,在日本各地强制进行奴隶般的劳动,直到战争结束。当时的日本,从中日战争到亚洲太平洋战争,壮年男子全都被驱使到了战场上,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为了填补劳动力的不足,先是从日本殖民统治下的朝鲜半岛大量强虏劳工,接着又从中国本土强虏劳工。其结果,大约有4万中国人被渡海强虏到日本。从北海道到九州,被送到日本全国的煤矿、矿山、土木建筑、码头等135个工地。强掳的劳工在日本根本得不到良好的待遇,既没有工钱,也得不到温饱,还要做最苦的工作,因此死亡率很高。据日方资料,38935名劳工中有6830人死亡。而且有人认为实际数字要比日方统计还要高。资料显示,当时至少有35家日本企业参与强掳劳工,至今仍在的有23家,其中就包括三菱、三井、住友等日本大财团旗下企业。

二战结束前,日本政府曾经下达密令,要求各部门销毁罪证,掩盖罪行,其中就包括强征和奴役外国劳工的档案资料。另外,战后日本政府也对劳工问题调查不力,从而导致证据不足。因此,日本就一直不承认存在强掳劳工问题。

直到1993年5月17日,东京华侨总会通过日本NHK电视台向社会公布了珍藏40多年的各《事业场报告书》和《外务省报告书》等珍贵档案。这些材料的再次亮相,逼迫日本政府一改以前否认的态度,终于承认了《外务省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的存在,从而也不得不承认当年强掳中国劳工的历史事实。

韩国经验值得中国借鉴

日本强掳劳工的罪行曝光后,相关受害人就踏上了索赔的道路。自1995年起,中国劳工在日本法院陆续提起14件讼案,要求日本政府及企业向幸存者或家属道歉及赔款,但这些案件全部以败诉告终。日本方面的主要法律依据是:诉讼时效已过、个人已放弃战争赔偿请求权、“国家无答责”等。

2005年9月14日,中国签署了《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公约在肯定国家豁免作为一般原则的同时作出了对国家豁免加以限制的具体规定。中国批准了该公约以后,就可以受理以外国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为被告的案件。因此,受害劳工代表在到日本法院起诉无果之后,开始向国内起诉。但是由于没有适应的法律等多种原因,多年来此类诉讼一直没有得到受理,直到2014年3月18日,二战中国劳工及遗属状告日本企业一案才在北京市一中院正式立案,成为国内首次。

在通过国内法院起诉日本企业的问题上,韩国更有经验。韩国劳工也曾长期向日本法院起诉,但也几乎都是无果而终。因此,韩国决定在国内起诉。2013年7月,4名韩国人以二战时期从朝鲜半岛被强掳至日本炼钢厂从事劳动为由向新日铁住金(原新日本制铁)索赔,韩国首尔中央法院裁定原告方胜诉,勒令该日本公司依照要求赔偿4亿韩元。此后,面对日本企业的拒绝赔偿,韩国大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如果这家日本公司拒绝赔偿,法院将可扣押这家公司在韩国的资产,令这家日企不得不低头。

此次,韩国受害人代表和律师能够参与到中国劳工的起诉中,相信能够把韩国处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告诉中方,这将更有利于相关受害人更好地利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也更有利于历史的正义得到伸张。(曹岳文章来源于《世界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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