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韩美“防卫费分担协定”获韩国会批准 5年有效

2014-04-15 15: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分享到:

中新网4月15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美《防卫费分担协定》15日正式获得韩国国会外统委批准。此前,韩国政府曾多次敦促国会批准该协定,否则将给韩军需和军事工业带来不利影响。

据报道,驻韩美军曾向韩国政府多次强调,若该协定不能如期生效,驻韩美军不得不从4月1日起对在美军基地工作的韩国员工实施强制无薪休假措施。

目前韩方和美方分别承担驻韩美军基地韩国员工工资的70%和30%,因此仅靠美军方面的预算,韩方员工将无法领取3月份以后的工资。此前韩方官员称,若批准程序一拖再拖,会给军需和军事建筑业订单量造成不利影响,从而给从事军需业务的韩国中小企业带来重创。

韩美两国于今年2月2日签署了第9次《防卫费分担协定》,并等待韩国国会批准生效。

根据韩美双方的协议,韩国今年承担的防卫费总额为92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2.5亿元),此后依据两年前的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进行调整,幅度不超过4%。本次签订的第9次《防卫费分担协定》到2018年到期,有效期为5年。两国还商定在制度上提高防卫费使用的透明度,防止资金挪用和预算执行不到位等情况的发生。

韩美两国于1991年首次签订关于驻韩美军费用分担的《防卫费分担协定》,至2009年共签订过8次协定,最新的协定已于去年年末到期。本次协定将在国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