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否认“IPO申报窗口关闭”一说
2014-04-11 20:58 屈绍辉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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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消息 11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关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合理把握申报时间是证监会针对市场关心问题的建议性答复,不具强制性,不意味着IPO申报窗口关闭。 张晓军提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切实考虑当前阶段的特殊情况,审慎统筹,理性选择融资场所,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渠道解决融资问题,避免过度集中在已经拥堵的首发渠道,影响公司发展进程;对于确拟首发融资的,建议合理把握申报时间,避免增加企业的成本和负担。” 为落实新股发行改革有关要求,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完成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老股转让办法等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并完善有关信息披露规则。张晓军透露,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证监会正抓紧制定关于落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填补措施有关事项的规定,相关进展情况会及时公布。 此外,关于市场对创业板首发办法征求意见稿降低了财务准入指标是否刺激质量较差的公司申报的疑问,张晓军说,适当降低财务准入指标,并不意味着创业板市场“放水”。 一方面,适当降低财务准入指标,还权于市场,交由投资者判断,是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步骤;另一方面,适当降低财务准入指标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监管部门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老股转让办法等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并完善有关信息披露规则。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正抓紧制定关于落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填补措施有关事项的规定,相关进展情况会及时公布。(记者 屈绍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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