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将同事的支付宝账户密码更改后,通过转账的方式将对方支付宝内的6000余元转入其银行卡内。近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马某批准逮捕。 马某与同事汪某同住一个宿舍,两人关系不错。为方便工作,汪某将他曾使用过的一个手机号交给马某使用,并再三叮嘱因该手机号绑定了其支付宝,一定要妥善保管。今年1月的一天,手头缺钱的马某偷偷记下汪某的身份证号码,在网吧利用汪某给他的手机号和汪某的身份证号,将汪某的支付宝账号密码进行更改,后通过转账的方式分两次将汪某支付宝内的6000余元转入了其银行卡账号内。 与此同时,汪某先后收到银行发给其的交易短信息提示,在确认其银行卡被他人盗刷后立即报警,马某后在外地老家落网。(记者 颜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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