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15岁男孩餐馆打工 与厨师互殴被打死

2014-04-11 07:36  施志军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截至昨天,去世男孩的家属仍在餐馆讨要说法。3月30日下午1点,朝阳区左安路一家阳坊涮肉后厨内,两员工因口角互殴,导致15岁打工男孩当场死亡。

据了解,被打死的男孩姓李,年仅15岁,河北邯郸人。打人者姓赵,是餐馆内的一名厨师。厨师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目击者崔先生介绍,他和死者李某同在餐馆内打工。“他是杂工,我是传菜的”,崔先生称,事发时李某正在干活,一旁的厨师赵某让他干别的活,两人随即发生口角。“厨师上去就踹了他后腰一脚,接着朝他胸口踹了一下”,李某则朝赵某扔了块抹布。两人随即发生互殴。“大约两分钟后,李某被打倒在地,厨师就叫我们把他抬出去。我们当时还掐了他人中。等把他抬到后院时,他的嘴唇已经发紫,浑身僵住了。”

死者李某的父亲称,听说孩子出事后,他和孩子母亲连夜租车赶到了北京。“饭店管了我们3天吃住,后来就再也不管了”,李某的父亲说,他们多次和餐馆约定,准备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餐馆负责人总是爽约。

截至记者发稿时,死者家属仍堵在餐馆门前,餐馆老板尚未露面并就此事作出明确答复。

>>律师说法

家属有权主张赔偿

北京熊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称,《工伤保险条例》及《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家属可以向餐馆主张赔偿责任,而对于实施伤害行为的厨师涉嫌刑事犯罪,亦应当承担民事赔偿。 (记者施志军实习记者韩天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