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监管“神经” 然而,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涉及面广、流动性强,具有跨界、交叉涉及多个监管主体等特点,对监管形成挑战。 “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有N个供应者和N个需求者同时在交易,如果出了问题,找不到供需双方,就只能找平台,而如果平台不在国内、设在国外怎么办?因此,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天生难度就比较大。”中国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谢平说。 此外,交叉金融监管也是个巨大的挑战。以最近很火的各种“宝宝们”为例,对货币基金的监管涉及央行和证监会;而全球最大的P2P平台Lending Club,在其发展过程中,合作主体涉及银行、发行的产品还涉及证券,也涉及了银行、证券等监管主体。 这一方面要求明确监管主体;另一方面也对不同监管者的协同智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博鳌论坛上表示,按照国务院最近的决定,由银监会牵头承担对P2P监管的研究,相关工作刚刚开始。在此之前,第三方支付已归口由央行监管。 专家指出,一旦确定了监管主体,一系列规章、制度就会随之出台,互联网规则和秩序会逐步建立起来,过去P2P“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的“三无”状态将得到改变。 监管也需思维创新 “创新的业务要用创新的方法来监管,用互联网的方式监管互联网金融。”上海陆家嘴金融资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计葵生说。 阎庆民提出了四个监管思路:适度监管,给定一些基本的最低的条件监管,否则会使金融不公平、不平等竞争;分类监管,给银行也创立一个交易的公平;协同监管,减少监管套利,使大家在一个监管平台上;创新监管,用互联网技术提高监管的便捷效率。 《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建议,建立并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统计调查和风险监测分析体系,尽快将网络信贷资金纳入社会融资总额统计范围。考虑建立交易信息库,建立统一的安全认证中心,互联网企业要严格隔离自有和客户资金。 同时,马蔚华认为,要确定两条监管底线不能触碰: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不能非法集资,因为这两条都涉及公众利益,会引发消费者损失和社会不稳定。 央行在去年11月曾将理财-资金池模式,不合格、虚假借款人募集资金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以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三种模式定义为“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行为”。 “试玉要烧三日满,对于互联网金融,应该像培养小孩成长一样加以呵护,把不良的嗜好去掉,让他健康地成长。” 马蔚华说。 |
相关阅读:
- [ 04-10]李克强与出席博鳌亚洲论坛各国政要合影
- [ 04-10]李克强:将创造条件建立沪港股市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 [ 04-10]李克强检阅台下问失联飞机 媒体称实属"罕见"
- [ 04-10]博鳌亚洲论坛年会 李克强发表演讲
- [ 04-10]李克强检阅台下问失联飞机 媒体称实属“罕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