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高检院严查“3·1”特别重大事故背后失职渎职

2014-04-10 09:10  戴佳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分享到: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在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中,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8件8人。

据了解,“3·1”事故发生后,高检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事故调查,严肃查办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根据高检院领导指示,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及时派员赶赴事故发生地,与山西省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事故调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后,高检院和山西、河南省检察机关迅速组成专案组,紧紧围绕事故发生之前道路安全运营管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两个环节,重点对危化品车辆运输管理、高速公路安全运营监督管理、高速公路交通疏导和应急处置等进行调查,使案件及时得到突破。

“这次事故情况可以用堵车、追尾、泄漏、燃烧、爆炸、应急、处置、报告等八个关键词概括。”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参与此次事故调查的有关人员向记者介绍说,专案组通过调查,截至目前,已依法对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副局长杜涛一、货运科原科长张捷,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原大队长陈利钧、八大队原民警郝帅华,晋城高速公路信息监控中心值班班长段珊珊等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对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管理科原科长岳劲涛、货运管理科原工作人员肖维,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对河南省正拓罐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苏保钢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并对上述8人采取强制措施。(记者戴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