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深圳盐田法院探索法官职业化改革 法官不再是“官”

2014-04-10 07:05  吕绍刚 王星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分享到:

体现法律发展规律

本次改革,标志着法官与行政级别脱钩,在深圳成为从公务员队伍中细分出来的第四个类别。按照中组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市中院可设置一级高级法官至四级法官,区法院则设置二级高级法官至五级法官,以法官等级定待遇。

据知情者透露,改革后的法官收入,可超过普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高级别的法官,工资甚至可以超过法院院长。”

比起收入的提高,改革在帮助法官实现职业理想方面的作用,更让广大基层法官心动。

一位工作了9年,至今仍是普通科员的工作人员表示,将来自己肯定会选择走法官这条路。“如果不想从事法律工作,我当初何必考到法院来。”

“读法律专业的人,多少都有一些职业理想。”另一位刚入法院不久的工作人员认为,改革尽管还未实施,但许多和他一样刚毕业不久的人都看到了希望。“与整天为行政晋升受煎熬相比,开开心心地做一名职业法官更能体现法律工作者的自我价值。”

“改革是对法律发展规律的尊重。”在盐田法院工作了十年的法官全浙宾说,改革不仅给法官安心进行法律工作提供了保障,更重要的是,通过去行政化改革,将法官从公务员队伍中单独排序,让民众能认识到这个职业的特殊性,从而尊重法官、尊重法律。“这将对建设法治国家起到重大的积极推动作用。”吕绍刚 王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