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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文:遏制古城古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

2014-04-09 18:17  白阳、邹伟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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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 白阳 邹伟)记者9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近日联合出台一份旨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个由多家职能部门联合制定的强化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今年以来,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报京侗寨等多个古城古村相继发生大火。据悉,我国现有123座历史文化名城、252个名镇、276个名村、8630家文物保护单位、3744个古村寨,基本都为木结构建筑,火灾隐患较为严重。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至今,全国文物古建筑共发生火灾1343起,其中由生活用火不慎和由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居事故原因前两位,分别占总数的37%和21%。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考评,建立多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对失职渎职或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城乡规划、文物部门要将消防规划纳入文物古建筑保护规划审批的必要条件,2017年底前将消防内容纳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程,并用3至5年时间完成10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核心的古城、古村寨和古建筑群消防安全工程建设。

根据指导意见,到2015年底前,各地要按照名城、名镇保护范围内接到指令后5分钟内到达的原则,设立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100户以上的村寨建立志愿消防队,社区和100户以下的村寨设立消防点。大风天气和重要防火季节要加强值班巡逻,对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出水测试,寒冷地区消防给水管网应采取防冻措施。文物古建筑要设置消防宣传栏、橱窗,张贴防火警示标牌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和教育培训。

据悉,公安部消防局日前已出台《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配合三部门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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