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男子肖某辉因涉嫌一宗伤人逃逸交通事故正接受交警部门调查,不料,该事故伤情鉴定结论还未出来,肖某辉竟找借口回到家中并从楼顶跳楼身亡。目前,深圳市龙华公安分局已介入调查。 3月31日晚,市民拨打110报警称:经过深圳市留仙大道民塘路彩月酒店旁时看见一人躺在路上,有人受伤。接报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华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伤者已被120送往医院,现场仅遗留一把雨伞,车辆大灯碎片等物品,肇事车辆已逃逸。 经初步调查,伤者刘某(男,湖南省隆回县滩头镇人,28岁,未婚,2007年毕业于湘南学院,现在一科技公司任电子工程师)已被送往龙华人民医院救治,当晚做开颅手术,由于伤势过重,至今昏迷未醒。 由于当晚红色暴雨信号,周边视频无法看清,办案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碎片,走访辖区修理厂,确定肇事嫌疑车辆为黑色比亚迪F0。经进一步扩大视频排查范围,4月3号晚,办案民警锁定3台比亚迪F0,只有一台为黑色,并清晰显示出车牌号为粤BR5B49。经认真比对视频发现,事发前的视频显示,该车右侧大灯完好,3月31日10时左右,该车右侧车灯损坏,12时17分,车灯又变好。粤BR5B49号牌黑色比亚迪F0有重大嫌疑。 民警遂通知车主肖某辉到龙华交警大队协助调查。肖某辉称,该车一直由其本人驾驶,民警发现前挡风玻璃为新换,透明胶还粘贴在挡风玻璃上,右侧大灯也为新换。按照司机肖某辉的指认,民警在罗湖笋岗汽配城找到被司机遗弃的大灯和前挡风玻璃等零部件,经检验机构确认,现场遗留的碎片与肖某辉遗弃的大灯相吻合。此事故的其他微量物证鉴定正在进行。 经查,粤BR5B49黑色比亚迪F0小车车辆注册日期2010年8月,为司机肖某辉2012年5月购买的二手车。车辆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100000元。交强险金额110000元。肖某辉,男,33岁,湖南省攸县莲塘坳乡下洞村上屋组上屋001号,在巴士集团公汽分公司任修理工。 因“3.31”事故伤情鉴定结论还没出来,故龙华交警大队没有对肖某辉采取强制措施。4月4日下午17时左右,肖某辉以家中孩子需要照料为由要求返回家中,后又声称需到其位于龙华民治街道鑫茂公寓的住所楼顶收取衣物,经阻止无效自楼顶跳下,落至3楼平台处,经120确认,肖某辉现场死亡。经法医现场勘查,初步认定肖某辉为高坠死亡,排除他杀。 经查看物业电梯录像,民警陪同肖某辉从3楼上13楼电梯。随后,民警及肖某辉上行一层楼到达物业顶层平台,此时并未给其戴手铐。肖某辉到了顶楼时突然有跳楼的举动,后被民警制止。为阻止其再次跳楼民警给肖某辉戴上了手铐,并准备将其带离。在带离的过程中,肖某辉挣脱并翻越了顶楼护墙,民警及时抓住肖某辉,期间有住户看到并一同参与营救,但最后肖某辉还是挣脱,并从楼顶坠下。 目前,肖某辉坠楼身亡的具体原因正在由龙华公安分局进行调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督察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惠珍 游春亮 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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