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清明祭英烈:爱国需要“形式”不要“形式主义”

2014-04-07 16:37  吴昊 姚友明 郭翔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网长春4月7日新媒体电(记者吴昊 姚友明郭翔)今年3月31日,民政部正式颁布并开始实施《烈士公祭办法》,这使得原有的爱国主义教育有了固定的时间和规范的形式,博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不过,如何运用好这一办法,让其更好地为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服务,避免变成“形式主义”,还需要不断探索创新。

爱国主义教育有了新“阵地”

4月3日,长春市清明公祭活动在长春市革命烈士纪念碑前举行。记者看到,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参加仪式人员均面向烈士纪念碑肃立,百余名少先队员在仪式上高歌,参会领导代表社会各界群众和部队官兵、学生向烈士敬献了花篮,并整理了挽联。

“有一种仪式感,感觉比较正规,”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王增瑞对记者说,“小学生至少知道这很严肃,不是在玩,年轻人则通过公祭能更多了解这个国家、这座城市的历史。”

民政部门负责人谈及《烈士公祭办法》出台背景时称,长期以来虽然各地高度重视烈士褒扬工作,利用现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烈士纪念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但同时也存在开展烈士公祭活动差异明显,以及组织不得力、程序不规范、礼仪不庄重等问题,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烈士公祭活动的氛围和效果。

东北师范大学教授田克勤说,出台统一公祭办法的目的在于推进烈士公祭活动规范化、法制化,通过烈士公祭活动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倡导奉献意识。“这个《办法》结束了长期以来烈士公祭活动各自为政的局面,也给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一个现成的‘教案’。它的积极意义肯定是不言自明的。”田克勤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