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住建部确立六个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一线城市占三

2014-04-03 10:26  纪睿坤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分享到:

记者独家获悉,住建部日前召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开了一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

在上述座谈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4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亦致电住建部相关人士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核实。

共有产权被写入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这次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特别要求,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特别强调要确保公平公正,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有关“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被写入三中全会决定中,亦成为未来楼市调控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采访获悉,目前住建部副部长牵头的多个调研小组,已往安徽、贵州、江苏等多地调研地方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构成,包括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供应体系等多个方面,其中共有产权住房是重点之一。

“在去年年底中央政治局首次集体‘学房’的会议上,有相关领导认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可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要求住建部开展研究。”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随后,住建部对北京等多地的共有产权模式进行了调研,与此同时,上述人士进一步介绍,去年年底,有关部门向决策层递交了湖北黄石市在国内首创的“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模式,让决策者认识到了共有产权住房的好处。

所谓的黄石共有产权模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记者查看黄石房管局资料,即黄石融合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住房保障政策资源,率先在全国实现公租房制度,实现了住房保障对象全覆盖。

在这一过程中,黄石创设了被拆迁人与他人共同持有房屋产权的“共有产权房”制度,一方面可以打开流转通道,也可以破解保障房资金来源不足。

黄石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尹强曾介绍,打通由“租”到“有”的产权通道:公租房建设初期,主要是“以租为主、先租后售”,着眼于解决多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到中后期,则是“可租可售、租售并举”。既稳定了公租房建设资金来源,也有利于调动保障对象的积极性,把政府在公租房管护中的无限责任转化为有限责任,有效解决政策性住房“退出难”的问题。

公开资料亦显示,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曾称,黄石的成功模式不仅在湖北有示范效应,在全国也有很强的可复制性。

也因此,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透露,决策层进一步认识到共有产权住房的好处,并促使共有产权住房写进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住建部也多次提出要开展共有住房的试点。

就在4月1日,住建部在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上,明确包括黄石在内,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6个城市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介绍,6个城市在共有产权的路径不同,比如北京以自住型商品房为代表的共有产权房,成都把经适房与限价房将并轨管理,统一为共有产权房等。虽然试点城市的方式不尽相同,但是住建部明确要把公平公正作为基本原则,解决中低收入等特定群体的住房问题为主要目的。

住建部确立6个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介绍,除了开展共有产权房试点,住建部领导亦要求,各地在完善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介绍,去年10月份,政治局集体学“住房”,亦提出了“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这是新一届领导班子首次提出的住房思路,可以作为未来楼市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

实际上,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也是住建部2014年的重要任务之一,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亦采访了解到,住建部正在各地调研地方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构成,包括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供应体系等多个方面,了解地方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情况,并吸取经验。

其中,共有产权也是调研的重点之一。(记者 纪睿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