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松绑武器出口 新法准许与美研发生产军备
2014-04-02 09:4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邱淑群 |
分享到:
|
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报道,以安倍晋三为首相的日本政府1日大幅放宽遵守了47年的禁止武器出口原则,另设新原则,允许对外销售武器和军事技术。按新法,日本可与盟友如美国共同研发和生产兵器。日本政府此举不止引起邻国中国和韩国的高度关注,国内舆论也认为这是让“军事产业抬头”。 日本内阁1日举行会议,正式通过这个名为“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的新法;这意味着,日本放弃实施多年的“武器出口三原则”,开始对外销售军备,也是日本战后和平国家理念的重大转折。 日本政府于1967年颁布“武器出口三原则”,禁止向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联合国决议规定实施武器禁运国家以及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1976年,当时的三木武夫内阁对此原则进行增补扩大,实际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 日本内阁在新出台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声称,随着安全保障环境的变化,有必要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向海外输出日本的防卫装备有助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新法标明:“旧法成功让日本走和平道路,但它毕竟已不适合这个时代。目前的安保环境越来越严峻,必须与时并进推出新法律。” 按“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日本出口武器装备和技术须按三原则行事。一,不准向被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和纷争当事国销售;二,在促进和平与符合日本安全的前提下,经审查批准输出;三,确保接受国能适当管理,且遵守使用目的。 基于第二点原则,日本将可以与以美国为首的安保领域合作国共同开发和生产武器装备,加强与盟国的安保与防卫合作。 日本防相小野寺五典1日在武器出口松绑之后就在记者会上说:“如此一来,我们就能在防卫装备上,进一步加强与同盟国(美国)进行共同研发。” 日本媒体报道指出,其实日本虽有着严格的武器出口原则,但偶尔也会做出一些破格的决定。例如1997年,日本当局与美方签署“防卫合作指针”,允许与美方共同进行导弹防御研究。如今大幅度放松武器出口原则,是为了让日本的精密技术更快融入美国的新造军备中。日防卫部门已经瞄准的包括参与美国最新型战斗机F-35的制造,并且也已经同美方取得协议,将为此合作提供零件。 日本新武器出口法授权首相府的国安部门掌控审批权。该部门昨日对外保证:“武器装备的出口会严守联合国决议,不会向包括朝鲜和伊朗在内的12个国家销售。” 安倍晋三说:“这个法律是透明的,在出口上必定要经严格审核,相信能获国民的理解。” |
相关阅读:
- [ 04-02]外交部:中方高度关注日本新版“武器出口三原则”
- [ 04-02]日本政府背叛和平理念 放弃“武器出口三原则”
- [ 04-02]日本打开武器出口大门 追求“军事力量大国化”
- [ 04-02]日本放弃“武器出口三原则” 引起中韩警惕
- [ 04-02]外界忧安倍放宽武器出口是第一步 野心远不止此
- [ 04-01]外交部:中方高度关注日本新版“武器出口三原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