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设14个深化改革专项小组
2014-04-02 07:17 刘洋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邱淑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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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改革办日前透露,在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北京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设立14个专项小组,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据了解,在市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改革的总体方案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根据工作要求,14个专项小组将负责推动经济体制、新型城镇化体制、区域协同发展、转变政府职能、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文化体制、科技教育体制、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管理体制、社会事业与社会治理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大气污染治理体制、党的建设制度、纪律检查体制等领域的改革任务。 14个小组中,文化体制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3个专项小组与中央的专项小组一致;分设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两个专项小组,与中央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对应;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领域改革、社会事业与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两个专项小组分别与中央的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对应。 北京晨报记者注意到,北京除了与中央专项小组保持对接的7个专项小组外,另外的小组承担的改革使命则多具有更丰富的区域色彩与北京特质,如区域协同发展、大气污染治理体制、城市规划建设等专项,既跟总书记考察北京后提出的任务方向直接相关,也是北京破解“城市病”而采取的重点攻坚。各个改革专项小组都有明确的负责人与清晰的改革使命,比如区域协同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就是由常务副市长李士祥担任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统筹协调京津冀一体化发展。 市委改革办指出,各专项小组及市有关部门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专项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三个方面:负责研究相关领域的重要改革问题;研究提出有关专项改革政策措施和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晨报讯(记者 刘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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