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浙江一法院副院长被举报遭免 疑发帖者对办案不满

2014-03-31 20:57  李鹏 来源: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视频截图

  视频截图

近日,绍兴市纪委发出通报,越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铃铭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卡、违规使用警车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予以免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据媒体报道,今年50岁的王铃铭是被人在网络举报后遭查的,发帖者进行了长期的跟踪,并拍下了照片和视频。

发帖者的举报材料有的是他公车私用,有的是收了礼品放到车里等,有的是去足浴店洗脚。对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监察室傅主任告诉浙江在线记者,王铃铭曾是该院的执行局局长,而发帖者A是王负责的某案件的被执行人,可能A对王执行这个案件的做法不满,就雇人去跟踪、偷拍他。

据悉,2012年3月,该案件的原告来到法院起诉了A,后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规定A要在当年3月31日前向原告付清第一笔1500万元的款子,总执行款项大概2000多万。但是时间到了,A却未按规定付款。所以,4月1日法院开始启动执行程序。

“可能因为王玲铭执行的太快了吧,后来(发帖者)就雇人去偷拍他”傅主任说。至于发帖人的身份,傅主任只告诉记者他是绍兴人。为进一步了解此案情况,浙江在线记者联系了越城区纪委负责办理案件的王科长,他表示不便透露。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绍兴市纪检部门人士说。( 见习记者 李鹏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