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3月31日消息(记者郑澍)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东对手机资费进行调查,发现有七成用户不满手机流量“月清”。 这项资费调查由广东省消委会近段时间发起,而调查发现,消费者对目前使用的手机通信运营商提供的服务项目中,感到不满意的地方是,套餐流量剩余部分按月清零,而超出的部分另外收费。 1/3的消费者对资费过高表示强烈不满,两成消费者对套餐内容太过复杂、算不清楚表示不满,并且这些问题均带来了诸多的消费纠纷。有业内人士指出,建议运营商从优化流量套餐取消剩余流量过期清零,允许带号转网等突出问题入手,促动通讯业的消费业态同步成熟。 在微博以及论坛上,针对手机上网费用的抱怨十分常见,而不少网友抱怨称,流量流得太快已经让人不敢再用手机上网,手机上网费用比通讯费用还要高,很多网民手机上网“月头像开闸、月尾省着用”。 广东有媒体对香港的手机自费进行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差距,广东省消委会方面建议,各通讯运营商应当参照我国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外发达市场标准,合理定位不同用户人群和消费需求,针对一般的消费者应适试收费标准较低的大众套餐,降低套餐中的服务资费的计费标准,或延长套餐中每月的通话时长流量对于套餐外的资费应适当,使之与套餐价格持平或略低。 |
相关阅读:
- [ 03-28]手机流量清零:“霸王”何时能“别姬”
- [ 03-20]半夜没关机流量走了80M “手机流量”去哪儿了
- [ 01-15]期待打破手机流量“月清”模式
- [ 01-09]手机流量“季度包” 换汤不换药
- [ 10-09]手机流量投诉同比增长近4成 工商发布消费警示
- [ 05-01]福州一市民手机流量费井喷 半小时被扣400元
- [ 04-18]手机流量超出被收235元 未及时停机运营商退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