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国被强调 马来西亚会失去搜救调查主导权吗
2014-03-29 08:29 孔德婧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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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一定是马来西亚 在一些失联乘客的家属和专家看来,统筹搜救调查行动的难度已经超出了马来西亚的能力。那么,为什么整个事件的主导国家一定是马来西亚呢? 一架在马来西亚经营并登记的飞机,由美国的波音公司生产,发动机来自英国,绝大多数乘客是中国人,在越南管制区失去了联系,最后可能坠落的地点有可能在南印度洋的公海。作为一起涉及调查搜寻的国家多达26个的客机失联事件,不少观点认为,不论是波音所在的美国、发动机生产商罗罗公司所在的英国,还是中国都应该比马来西亚更有能力去主导整个事件的调查搜寻工作。事实上由马来西亚主导也是有据可查、毫无争议,马来西亚的主导整个行动根据的是《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针对由马来西亚方面主导搜寻行动的问题,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特聘研究员贾秀东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整个搜救工作涉及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很多,其实是一个多头并进的协调机制,中国也在其中发挥敦促、协调的工作,但是仍应由马方作为主导力量。“马来西亚是承运一方,马政府有责任主导搜寻和调查工作,即使现在疑似坠毁区域在南印度洋,它也应该积极主动地联系、跟踪、配合,如果能力不够,也应积极协调,他们本身也承诺这么做。” 在事件的调查层面,按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26条的规定:“一缔约国的航空器如在另一缔约国的领土内失事,并导致死亡或重伤或表明航空器或航行设施有严重技术缺陷时,失事所在地国家应在该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建议的程序,着手调查失事情况。” 根据这条规定的理解,很多人认为澳大利亚可以成为主导国家,但是,按照澳大利亚方面对搜寻范围的表述,疑似残骸所在海域已经超出了澳大利亚领海所辖范围。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如果在任何国家的领土之外出事,(航空器的)登记国具有进行调查的责任。”依照这一原则,调查仍将由MH370所在国马来西亚承担。国际问题专家贾秀东也认为,若飞机坠海的领域属于公海,马方仍然义不容辞地需要主导后续调查工作。 此外,按照《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有关规定,作为是失事飞机的登记国和经营人所在国,马来西亚也需要尽快将他们掌握的有关事故或事故征候的通知发给设计国、制造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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