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中石化下属公司三员工挪公款称不知此举犯法

2014-03-28 10:23  裴晓兰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与公司出纳、会计等3人,涉嫌挪用30万元公款用于投资。昨天,此案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

昨天上午9点半,已经被取保候审的3名被告人走进法庭受审。检方指控,2002年,在任某担任中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王某担任燕山石化公司出纳兼北京燕山多元实业有限公司会计,翟某担任燕山石化公司工会会计期间,经预谋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02年12月25日至27日,先后挪用公款共计3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进行营利活动,后于2005年5月归还。2012年11月,3人被查获归案,挪用公款投资返利共计5.4万元已扣押在案。

法庭上,任某表示认可指控。他说,2002年12月,他担任工会副主席时并不分管财务,因为以前担任过办公室主任,与翟某很熟,所以翟某找到他,说要以个人名义从燕山石化公司下属的多元公司借点钱用来投资。他当时认为就是从小金库借点钱,而且以后还要还,但并不知道这种行为属于挪用公款,现在才知道是犯法的。

王某表示,当时是翟某说投资款还差点,问她多元公司有多少钱,想借点。任主席说可以先借一下,于是他们就以个人名义借了30万元钱,每人10万元,还写了借条。

而翟某则表示,当时借钱的事是王某主动说多元公司有钱的,并不是她问的。之所以找任某请示,是因为自己拿不准这样做是否合适,加上任某是老领导,所以让任某给把把关。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