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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三问食品添加剂:在标准内使用无碍健康

2014-03-28 06:56  白剑峰 叶 琦 王明峰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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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安全吗?

【回应】只要符合规定使用就不会产生健康危害;非法添加物不属食品添加剂

“消费者将食品安全事件误认为是食品添加剂造成的,其主要原因是不了解食品添加剂。”王华丽说,并非添加进食品的物质就是食品添加剂,如2008年毒奶粉事件中,“三聚氰胺”是被企业添加进奶粉中的,但它并不属于食品添加剂,而是非法添加物。另一方面,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是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的。如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等法规对于食品添加剂从审批到使用范围、使用量都给出了相应的规定。

同国际规定一样,我国食品添加剂实行允许使用名单制度。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都要经过严格安全性评价、危险性评估和工艺必要性评估。并经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添加剂分委会严格审查,公开向社会及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确保其技术必要性和安全性。因此,只要是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合适的范围,使用合适的用量对于人体都是安全的。

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院长李诚教授告诉记者,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品种剂量,都是经过科学严格的毒理学实验安全评价的。添加剂使用标准的依据,首先是毒理学方面的安全性评价。先通过动物实验,对急性、慢性、“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等毒性进行评价,然后确定添加剂最大的可接受量。其次,根据膳食调查,确定添加剂在食品中的允许量。

专家们表示,由于各国消费者食品消费模式的差异等,对于具体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规定一般也有区别。

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加工食品检验部副部长夏春表示,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标准还存在着一定的缺失。“这与我国食品添加剂种类的不断增加有一定的关系,而各种添加剂检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需要一定的过程。”

怎样合理使用?

【回应】生产与使用者应严格遵循安全性必要性原则;特殊人群需注意某些添加剂成分

“食品添加剂使用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安全性,指不能给消费者带来健康损害;二是必要性,指必须在食品中达到预期的功能目的。”王华丽表示,无论哪种添加剂,在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原则: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在超范围使用或是超量使用的情况下,可能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夏春表示,一种食品里含有的添加剂数量多少与总量只要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规定,就不会有太大问题。对于生产者和使用者来说,必须严格准确把握和正确理解食品添加剂的相关特性和使用规范,深入了解被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特性,结合自身产品的工艺需要,避免使用不具有技术上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

夏春强调,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需要各级农业、工商、质检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法律和标准为准绳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坚持违法必究。

“对于部分特定人群来说应该尽量少食用加入某些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王华丽提醒,例如甜味剂阿斯巴甜中含有苯丙氨酸,对于苯丙酮尿症患者来说不能大量摄入,应该尽量选择不含阿斯巴甜的食品。因此标准规定,如果食品中使用了阿斯巴甜,应该在标签上标识“含苯丙氨酸”,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可以查看标签进行选择。

本期栏目统筹:吕毅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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