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曝三亚一镇副书记在法庭恐吓他人 回应称遭诋毁

2014-03-27 08:47:19 刘培远 来源:南海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记者调查:网曝当事人并非三亚凤凰镇镇委副书记

当事人称:遭他人诋毁诽谤,自己从未恐吓过他人

3月25日,楼主“最牛检察官”在网上发帖称:三亚凤凰镇委副书记许某某在法庭上,说要找人整死他人。帖子引发众多网友点击回复。26日,南岛晚报记者在三亚凤凰镇采访得知,网帖所称的凤凰镇副书记许某某并非任副书记一职,而是挂职副镇长。26日下午,许某某向南岛晚报回复称,他在网上遭他人诋毁诽谤,自己从未恐吓过他人。三亚城效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长表示,此事要经进一步了解,才能给出相关说明。

网友发帖“镇委副书记”法庭上恐吓他人

3月25日16:37,楼主“最牛检察官”在网上发帖称:“三亚凤凰镇委副书记许某某在法庭上对原告拍照威胁,恐吓当事人‘找人整死你’!”

网帖称:“2014年3月20日,当事人陈某清与许某亮(许某某的父亲)因工程欠款纠纷一案公开审理,时任凤凰镇委副书记的许某某不仅没有丝毫回避,还积极参与父亲的民事案件中,当庭对当事人陈某清威胁恐吓。”

在庭审的最后,许某某趁主审法官(吴某泰)不注意时,拿起手机对陈某清及其律师拍照。主审法官发现许某某拍照后立刻制止,并要求许某某将照片删除,但遭到许某某的当场拒绝。许某某还当场扬言,要派人去整死陈某清和陈某清的律师,当时在法庭旁听的数十名农民工都可以作证。

网帖还称,早在2011年11月8日,许某某时任三亚河西公安分局刑警副大队长时,许某某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为父亲建房的事情,将陈某清骗到其家中谈事,并在家中对当事人拳打脚踢,当时在场的多名工人均可作证。

记者调查网曝当事人并非任镇委副书记

26日上午,南晚报记者来到凤凰镇了解情况。在凤凰镇政府办公楼二楼一间办公室门口,记者找到该镇副镇长许某某的名字,但门口的人员去向牌显示“下村”。凤凰镇行政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许某某在镇上任挂职副镇长,当天上午下村去了。

凤凰镇党委书记张可告诉记者,镇里没叫许某某的副书记,而是有个挂职副镇长叫许某某,以前曾在三亚公安局河西分局工作过。张可表示,挂职副镇长许某某在凤凰镇的挂职期已满,但由于镇里的工作需要,目前许某某仍在镇里上班。至于网上反映的情况应该是其家里个人的事情,镇里还不清楚,有待调查了解。

挂职副镇长遭受他人诋毁自己未恐吓过他人

针对网曝在法庭上恐吓他人一事,26日下午,许某某告诉记者,20日在法庭上,他从来没有恐吓过他人,也没有说过“找人整死你”的话,而是自己在网上遭受他人的诋毁诽谤。

许某某表示,网上所说的陈某清与自己的父亲许某亮存在工程款纠纷。但对于家中事,自己一直没有过问。在第一次庭审时,自己就回避没有到现场。但因3月20日自己的父亲发高烧,自己不得已才向法院审请陪父亲开庭。至于拍照的事,那是在庭审后,因父亲要求将对方律师拍下,以便能找到该律师而进行质问相关问题。对于网上所说的2011年的事情,许某某表示这更是无稽之谈,当时自己已配合组织调查处理过。

26日,记者在网上发信息、留言,希望能联系到发帖的楼主“最牛检察官”及陈某清本人了解核实情况,但直至记者发稿时,仍未与他们取得联系。

法院回应要进一步了解才能给出相关说明

26日下午,三亚城郊法院一副院长告诉记者,因网上所反映的情况是在20日开庭,法院只有经过进一步了解情况后,才能向媒体给出相关情况的回应说明。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南岛晚报记者刘培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