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未申请就生育 需缴纳2000元社会抚养费 重庆单独两孩政策昨起施行后,不少市民致电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提出相应的生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产假、生育保险等问题。在昨日下午市卫计委召开的单独两孩政策新闻发布会上,重庆晚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咨询了相关专家,并得到详尽的解答。 专家名片 王卫:市卫计委副主任 李国文:市卫计委基础指导处副处长 我们夫妻有个儿子5岁了,我老婆现在已怀孕5个月,这种情况可不可以享受单独两孩政策? A 已经怀孕 王卫:不管怀孕时间,只管生孩子时间。也就是说,今天及以后出生的单独两孩就是合法的,今天以前生育的属于违法生育。如果还有几个月才生育,所以是合法的,建议尽快去办理再生育服务证。 我们夫妻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目前已怀孕面临要休产假,单位却告知二孩的产假比头孩要少30天,且没有生育保险报销,请问条例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王卫: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对于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享受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时,不享受晚婚晚育增加的20个工作日假期。 至于产假是否和生育第一个孩子时所享受的产假一样,以及产假期间的待遇和生育保险方面的政策,均由市人社局制定。 B 已经生了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3月26日生了第二个孩子,没来得及办准生证,怎么办? 王卫: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月26日起实施,从政策上来讲是可以享受单独两孩的,但因为没有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从程序上来说是违法的,应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处罚。因为在时间上有一个前后顺序问题,属于程序性违法,而程序性违法相对来讲处罚是比较轻的,需缴纳2000元社会抚养费。 另外,如果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但在政策实施前已经再生育子女的,依然按违法生育处理。目前处于怀孕期间还未生产、且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按照孩子出生的时间为准,不属于违法生育。 如果单独夫妇的女方未满28周岁,只隔2年就再生育了一个子女,怎么办? 王卫:未按规定3周年以上生育间隔期,每提前一年需缴纳2000元社会抚养费。另外,符合条件未申请就已生育,需缴纳2000元社会抚养费。 C 再婚多胎 我属于二婚,再婚前我和现在的老公都分别育有一子,但都没有跟随我们,且我们都属于独生子女,这种情况能不能享受单独两孩政策?另外,再婚家庭若一方为独生子女,另一方已育有两个孩子,但只有一个孩子跟随,此条件下是否可享受单独两孩政策? 李国文:这两种情况都不能享受单独两孩政策。本次单独两孩政策不适用于再婚家庭,再婚家庭再生育仍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执行。 如果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但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包胎,还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吗?或者,第一胎为一个子女,再生育时生了双胞胎或多包胎,这算违规吗? 李国文:如果头胎是双胞胎或多包胎,不可以申请再生育子女。单独两孩政策是根据孩子的数量来算,不是按照生几胎计算。符合条件的夫妻再生育时,二胎生了双胞胎或多包胎,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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