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华夏银行ATM机故障 客户称吞了一千银行只认一百

2014-03-25 10:31   来源:中国山东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3月25日讯 3月10日,江女士到青岛华夏银行的一处ATM机存款,没想到ATM机出现故障,吞掉了部分钱。江女士清点余额,发现ATM机吞掉自己1000元钱。青岛华夏银行在事后却表示,经过清点,只有一张100元的钱被卡,称应该是客户记错了。江女士并不认可这一说法,一度要报警处理。

华夏银行ATM机突然吞钱

3月10日,青岛的江女士来到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即墨支行振华街的一处营业厅,通过ATM机存钱。当时江女士手持1万6千元钱,打算通过ATM机存到储蓄卡上。机器提示每次只能放100张以内100元面值的人民币,于是江女士从所持钱币中抽出一部分,将剩余大概八九千元一次性放入ATM机的放钞口,放钞后机器正常合上盖子。

几秒钟后,ATM机屏幕上提示出现系统故障。点钞口打开,部分钱币被压到放钞口的一个钢板下面。江女士马上将钱取出,然而钱还没有取完,放钞口就关闭了。

江女士立即联系了大堂经理,大堂经理让江女士把剩余部分钱通过柜台存入,留下联系方式,说银行会在第二天将吞掉的钱存入其卡中,让江女士离开回去等消息。

经过反复清点,江女士确认被吞掉了1000元钱。

3月11日,江女士没有接到来自银行的任何消息。12日,江女士主动打电话到青岛华夏银行即墨支行,对方依然让江女士等消息。12日下午,华夏银行一位女性工作人员通知江女士,机器没有修好,当天不仅卡住了江女士的钱,还有其他人的钱被卡住,希望江女士继续等消息,并反复保证不会“赖”江女士的钱。

吞款数额 双方各执一词

3月13日,华夏银行一位男性工作人员通知江女士,经过查看录像,当天她放进ATM机的是1200元,机器只卡住了100元。江女士对此说法非常愤怒:“一千元钱跟八九千元厚度肯定是不一样的,你们怎么能这样说!”然而对方表示,之前其他人的钱被卡的说法也不对,当天仅有江女士一个人的钱被卡。江女士听到这里,要报警处理。对方表示,会请北京的专家过来,不会让储户承担损失。

3月17日,华夏银行工作人员再次拨打了江女士的电话,江女士又叙述了一遍事情过程后,工作人员表示吞掉的钱“就100块钱”,并给出最后答复:请示领导,下午给江女士消息。

然而江女士等了好几个下午,一直没有收到消息。3月18、19、20日连续致电银行,都没人接电话。

江女士表示,自己只是一位普通的工薪阶层,1000元几乎是一个月的收入,自己也不可能记错钱数,“事前我刚刚清点过要存的钱,事后我反复回忆,手中剩余的钱经过清点已经存上,少了多少钱是清晰可见的。”一气之下,江女士将此事经过发在了网上。

银行坚称只吞了100元 与客户说法矛盾

21日下午,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采访了华夏银行青岛分行个人业务部副总经理王先生。王先生说,银行通过ATM机的电子流水、监控录像以及设备工程师开机检验等,由各种证据得知江女士被吞掉的钱数为100元,并非1000元。

王先生表示,银行在得知此事后,由专门设备工程师打开了当时的故障机,清点了里面的钱数,发现只有一张100元被卡。所以通过各种记录证据表明,ATM机当时吞掉的钱数确实只有100元。王先生告诉记者,“我也与江女士沟通多次,提供了相关的数据给江女士,她也确认了这一事实。”

银行经理或自掏腰包“私了”

当记者向江女士求证王先生的说法时,江女士并不承认。“我绝对没有承认过吞款数额是100元,如果我承认了,那就成了我讹诈华夏银行。我可以确认吞掉的钱数是1000元,银行也进行了赔偿。”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21日王先生曾与江女士当面交涉,王先生表示可能是江女士当时记错了,确实只卡了100元钱,但为了平息事端,个人愿意给江女士一定的补偿,但要江女士删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内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