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措施答问(全文)
2014-03-21 19: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分享到:
|
2、问:此前,证监会表示要采取措施解决部分原始股股东大量转让老股套现的问题。请问本次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推出老股转让可以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促进买卖双方博弈,约束买方高报价,缓解超募问题。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尽合理之处,拟从两个方面入手加以完善:一是要求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通过市场化方式约束老股转让数量;二是明确首发以公司融资为主的原则,同时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允许首发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一般用途,如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但应当说明合理性,并详尽披露。 3、问:针对媒体反映的网下投资者定价能力参差不齐问题,有何针对性措施? 答:不断提高网下投资者的定价能力和报价水平,充分发挥其价格发现作用,使新股发行定价趋于合理,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但是应当承认,股票发行仍然是卖方市场,一、二级市场差价客观存在,打新、炒新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素质、理性投资理念和较强定价能力的投资者还不是很多,某些投资者甚至还存在投机报价、串通报价、人情报价等情形。提高网下投资者定价能力,促进新股发行合理定价,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长期任务。对此,本次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明确网下投资者需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定价能力,并要求证券业协会从投资者的研究力量、估值模型及能力、投资决策程序等方面对其定价能力做细化界定;同时要求网下投资者必须持有不少于1000万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份,过滤掉一部分纯粹打新的投机者。二是明确网下非个人投资者应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防范同一机构不同产品梯次报价,博入围概率。三是进一步明确证券业协会加强对网下投资者的自律监管职能,对不具备定价能力、未能审慎报价的、在询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黑名单定期公布,在一定期间内禁止其参与网下发行,逐步推动形成高质量的网下投资者队伍。 4、问:有市场舆论认为,新股配售明显偏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对此证监会有何看法? 答:这种说法不准确。实际上,已经完成发行并上市的48只新股中,有44只启动回拨机制,占比91.67%;18只回拨比例达到20%,26只回拨比例达到40%。48只新股实际网上发行量占比平均61.81%,网下发行量占比平均38.19%,网上是网下的1.61倍。同时,考虑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认购需求十分旺盛,本次政策微调又增加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档次,进一步满足网上中小投资者的需求。对于网上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要求网下保留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10%,其余全部回拨到网上。 |
相关阅读:
- [ 03-07]政协委员贺强:推行注册制要先解决新股“三高”
- [ 02-26]张书怀:对新股发行改革再提十条后续建议
- [ 02-24]监管者上牌桌,股市难有赢家
- [ 02-12]新股发行的“眉毛”与“胡子”
- [ 02-10]新股发行2月将现空窗期
- [ 01-27]取消发审委是大势所趋
- [ 01-24]股票发行注册制让市场力量归位
- [ 01-14]多只新股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